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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远洋新天地邮编(北京市门头沟区远洋新天地属于哪个镇)

公司代码:603069 公司简门头沟称:海汽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4,375,968.9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807,768.26元;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785,973.1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12,318,899.47元。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属于“G54 道路运输业”。


道路客运作为客运行业的重要力量,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构成陆上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相对铁路、水运和航空这几种主要运输方式,道路运输具有能力大、灵活性高、经济、便利等明显特点,在旅客运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道路运输也存在着运输成本高、运输能力小、劳动生产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发展局限。中国的道路运输整体处于成熟期发展阶段,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市场地位由“支撑性”向“辅助性”转变,道路客运规模逐年下降,虽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民的出行需求也不断增长,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私家车普及,高铁、民航运输迅速发展,道路运输的发展也受到限制。现阶段,公路客运行业的发展正在向个性化、多元化延伸,为了更好的迎合市场需求,适应时代发展,道路客运已步入转型发展期,正朝着转型升级的道路前进。


交通部《公路十四五规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客运结构,鼓励中短途道路客运班线定制化发展,加强与高铁、航空等方式的衔接,更好满足群众“门到门”“点到点”的出行需求。加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提升道路客运网上售票率。 鼓励依托客运站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或完善旅游集散服务功能,鼓励开通机场、铁路站至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支持农村客运与邮政、商务、供销、物流等功能整合,构建“一点 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运等新发展新模式,为道路客运未来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划了多渠道路径。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客运、汽车场站的商业开发与经营、汽车综合服务等业务。


1.汽车客运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目前公司已构建起班车客运、定制化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校车服务、汽车租赁、出租车客运、旅游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1)班车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公司班车客运实行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公车公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为公司所有,即由公司购置车辆,公司进行统一调度及管理,在许可的线路上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方式;责任经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为公司所有,但车辆及线路实行责任经营,是全国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


(2)定制化客运


定制化客运是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解决 传统“站到站”客运服务方式的局限性,开展的一项新客运业务。公司利用已经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权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等信息、开展线上售票,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提供运输服务的班车客运运营方式。


(3)城乡公交一体化客运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市县政府将辖区内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班线进行线路优化及经营主体优化,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将城乡公交客运经营权许可给企业,企业根据市县政府文件约定或许可事项的要求统一提供客运服务,政府根据双方约定的文件、公交规制办法等给予企业运营补贴或费用的经营模式。


(4)校车服务


校车服务是公司在获得政府部门经营许可后,受政府部门或教育机构委托为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公司的校车服务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校车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


(5)出租车客运


公司的出租车客运是指以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为出租或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


(6)旅游客运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进行游览、度假、休闲、商务、通勤等活动的旅客为目的,由经营者提供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支付费用的道路包车客运方式。公司的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旅游客运车辆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并根据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实行包车客运管理、运力总量放开、市场定价等相关新政策,开展旅游客运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车辆共有2567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1587辆,旅游车72辆,出租车274辆,校车173辆,公交车274辆,其他车辆187辆;拥有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242条,市县内班线102条,省际客运班线86条;并建立起覆盖海南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且运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江西、福建、浙江、云南等10个省市自治区。


2021年度公司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33,818.21万元,占公司道路客运收入的67.58 %;以责任经营形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16,220.37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32.42%。


2.汽车场站的商业开发与经营


(1)汽车场站经营也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道路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班线客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不同,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场站的班线客运车辆收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26个(其中一级车站7个),分布在海南省各主要县市,在道路运输业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前,海南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均由公司独家运营。


(2)为充分发挥各客运场站的人员聚集和商业辐射带动作用,公司加大了汽车场站的开发力度,充分利用汽车场站资源,开展多种商业综合经营,积极进行包括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业务的商业性综合开发,提升客运站的服务功能和经济效益。


3.汽车综合服务


为延伸主业经营的产业链,公司开展了新能源充电站服务、汽车及燃料销售、汽车维修与检测等汽车综合服务业务。目前全司在各市县共有18个汽车维修厂,其中1家一类维修企业、16家二类维修企业、1家三类维修企业。公司拥有汽车检测站3个,分别位于海口、儋州、东方。全司共有10个加油站,其中1个为汽柴油综合加油站、9个为柴油加油站。全司共投资建设12个新能源充电站,合计294个充电桩、352把充电枪。


4.交通文旅


为海汽转型发展开启新一轮创业,公司开展了涉及旅游、会展、文化传媒等交通文旅业务。公司现有旅行社1家,网络技术公司1家,文化及会展公司各1家。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属于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118,048.16元,同比增长16.37%,利润总额-58,505,832.90元,同比增长26.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785,973.16元,同比增长26.79%;公司总资产为1,871,131,218.25元,同比下降4.02%,总负债为914,975,235.51元,同比下降0.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0,405,020.82元,同比下降7.8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远洋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新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门头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哪个镇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海荣、符人恩、潘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8日),审议以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4,375,968.9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门头沟6,807,768.26元;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785,973.1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12,318,899.47元。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当年度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未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 2022 年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及经营支出资金需求较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拟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哪个镇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邮编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是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2年4月20日(周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30)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美兰区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326058


联系人: 云理华


传 真:0898-65326058


邮政编码:570203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沟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李轩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新天地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年6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1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资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邮编理。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955.79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40.9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55.7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含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5.14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15万元。


经公司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7月21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户的余额(含利息)31,982,120.06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户的余额(含利息)328.72元,合计31,982,448.78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本公北京市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6年7月5日,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0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属于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0.95万元,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度4,140.95万元的置换工作,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40.95万元。根据2021年2月2日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关于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详见2021年2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汽集团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专户2016年7月上市以来至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对专户支付的款项对应相关合同和款项支付审批手续、流程进行核查,确认公司2016年度支付的997.44万元系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使用资金,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因公司对上述支付款项的用款用途、用款期间理解错误,导致在公告时将该笔款项定义为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前期投入募集资金4,140.95万元的置换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2021年3月4日,公司按海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后,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详见2021年3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汽集团关于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 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46结构性存款;2017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办理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39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8年3月1日、12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82.50万元。2018年3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53结构性存款;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65结构性存款,2018年6月21日、12月28日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94.93万元。2020年5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144结构性存款,2020年8月27日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26.09万元。 2020年9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166结构性存款,2020年12月4日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22.81万元。


(五)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7月21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户的余额(含利息)31,982,120.06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户的余额(含利息)328.72元,合计31,982,448.78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以前年度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披露情况,见本报告三(二)。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经公司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用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注5: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实际实施为逐年购车更新并投入营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填列“已投产”。


注6: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7,243.41万元,调整为27,288.74万元,增加了45.33万元,是因为2016年6月21日披露招股意向书时预计发行费用为2,934.59万元,在2016年7月11日发行完毕披露上市公告书时统计实际发生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少花费45.33万元,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为27,288.74万元。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基于关联方取沟区得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或协议约定,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海荣、符人恩、潘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拟发生的 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远洋形。因此,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1.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依据协议定价原则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出售汽油、柴油等燃料、轮胎、汽车配件等原材料,并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培训场地。同时,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油料运输服务。2.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下属港口客运站出租房屋场地。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日常代售船票服务。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营省际线路车辆通过琼州海峡的过海服务。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内容及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1.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因日常经营的需要,计划在2022年度向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油料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因就近采购原则,日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采购汽车、汽油、柴油等燃料、汽车零配件等原材料,并由我公司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我公司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培训场地。2.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下属港口客运站出租房屋场地。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日常代售船票服务。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营省际线路车辆通过琼州海峡的过海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荣


注册资本:21,7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1号


主营业务: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经营,资产租赁。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2.50%股权。


2.关联方名称: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


注册资本:222,893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近洋及远洋货物、汽车、旅客运输,海南海口至广东海安、湛江航线危险品车滚装船运输,货轮运输,港口装卸,水上客货代理,为船舶提供岸电、燃料物、淡水和生活供应,代理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物流,旅游项目开发,水上项目安全保障服务,房地产投资,资产租赁,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股东,持有公司0.75%股权。


3.关联方名称: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善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96号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仓储、水上客货代理服务;集装箱运输;外轮理货;产业租赁;港口工程建设;旅游项目开发;轻工产品加工,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淡水和生活供应,代理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流服务、港口服务、建筑材料加工和销售、船舶服务。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是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58.53%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价依据


(1)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门头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而是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北京市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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