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局电话)

佛山市工商局查办的“佛山市某墓园限制竞争案”在今年3月30日的《中国工商报》作了专门报道并向全国工商系统推广查办经验;在今年省工商局编印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典型案例选编》中,佛山市工商局查办的“佛山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限制竞争案”和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佛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刷单’案”成功入选;今年12月16日,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经济检查工作会议上,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灿介绍了执法办案工作经验……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积极适应新体制新形势新要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市监督局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民生热点,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争创“无传销城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成效突出。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885件,同比增长54.51%,案值2696万元,同比增长12.75%。



工商执法人员在音像店进行执法检查。


打击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5年,市工商局接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侵犯“同仁堂”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统一执法行动。依法对佛山市堂药店等企业涉嫌侵犯“同仁堂”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佛山市堂药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店铺招牌及店外的橱窗、店堂广告、名片上使用与投诉人的第771059号注册商标①完全相同的商标、与第1956720号注册商标②近似的商标,同时将投诉人药店特有的装饰、装修风格做近似使用。



注册商标①



注册商标②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将第1956720号注册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做近似使用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当事人擅自将同仁堂药店特有的装饰、装修风格做近似使用,足以造成市场混淆或者误认,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的成功查办,反映出市工商局在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三个理念: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理念,通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有力震慑违法行为。近年来,不少药店在成为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销商后,就打着“北京同仁堂”的字号、使用北京同仁堂的商标进行经营,完全不顾经销合作协议上有关字号及商标的使用限制,公然侵犯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消费者无所适从,分不清楚真假同仁堂药店。依据案件线索,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侵犯“同仁堂”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统一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车辆99车次,检查药店882家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宗。在佛山医药行业引起了较大反响,有力威慑了违法行为,彰显了佛山工商部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坚定决心。


二是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通过“以案释法”,有力践行“公平正义、服务发展、依法行政、和谐执法”。本次统一执法行动,实现了市区镇三级工商执法联动,行动前集中开会提供线索,明确行动时间及检查重点,调查过程中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案件研讨会对该系列案的定性及自由裁量权进行充分讨论。同时,办案机构提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假冒服务类注册商标侵权行为的追诉标准及该案的违法经营额等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对该系列案及日后的同类型案提供参考。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当事人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进行整改。


三是坚持“民生为要”理念,通过查办民生热点案件,有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在近年办案中,市工商局注重民生案件,注重为民办实事、办大案,出实效,此系列案件的办理,有效地维护了“同仁堂”商标持有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也赢得了群众良好的评价。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寄来感谢信,并派公司高管专程到佛山向市工商局赠送锦旗。



市工商局立案查处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来首宗网络虚构交易案件。图为办案人员依法进行电子取证。


严打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


以上案例只是我市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一个缩影。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近年来,市工商局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城市交通、殡葬、机动车检测、物业管理等行业,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共排查摸底各大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共210处,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25宗,在全省工商系统中名列前茅。近期,市工商局又成功查办了某公用企业强制收取用户押金限制竞争案,责令清退及冲减违规收取的1826户企业共2.36亿元押金,助力佛山企业减负担,赢得企业经营者的高度评价。


同时市工商局注重将执法工作的开展与规范行业相结合,以促进行业规范为目的,将行政指导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召开“2016年公用企业座谈会”,对7家重点公用企业印发《行政指导意见书》,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达到“查处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整治目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收到群众的市场锦旗多达20面。


在打击传销工作上,我市同样进展顺利。今年以来,我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成效显著,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佛山市


首先,市打传办(设在市工商局)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市公安局在全省“飓风21号”行动中成功侦破广东隆富集团利用互联网销售“纳米”产品(实为“三无”产品)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案,该案是我市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以来涉及人员最多(抓获172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最多(5亿多元),范围最广泛、影响最大(涉及广东、广西、宁夏等省、区)的案件。


其次,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佛山市无传销区认定办法(暂行)》和《佛山市无传销区认定考评实施细则(暂行)》,对我市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今年7月4日,通过考核验收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被认定为“佛山市无传销区”,7月8日,向省申报认定我市为“无传销城市”,我市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禅城区石湾派出所联合街道综治办、交警、巡警等部门对番村的出租屋和商店、宾馆、饭店进行打击传销工作检查


明年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除上述《佛山市无传销区认定办法(暂行)》和《佛山市无传销区认定考评实施细则(暂行)》,记者还了解到,市工商局还先后制定了《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还向各区市场监广东省管局(工商)发出《贯彻落实市领导对执法办案工作批示的通知》,加强对各区工商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区想方设法抓紧抓好工商执法办案工作。


有了制度作保障,全市工商系统电话执法工作稳步提升,截至今年12月,全市工商系统案件总数同比增长54.51%。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市工商局将突出重点领域整治,以《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严格规范直销活动高明区;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加强廉政纪律教育,树立良好执法队伍形象。


据了解,首先,市工商局将围绕社会重点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稳步开展严厉打击房地产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继续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电话治,重点是打击网络欺诈行为以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在打击传销方面,将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不断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案件,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直销市场秩序。


在监管执法方面,对内将通过召开研讨会、点评典型案例、加强案件抽查力度等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佛山市平,确保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规范、高效;对外将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资源共享、充分衔接,形成打击新型经济违法案件的合力; 同时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高明区任制,抓好队伍作风建设,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严格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遏制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培养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和作风形象正的执法队伍。”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6年12月16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灿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经济检查工作会议作执法办案


案例选登1


今年5月3日,市工商局接到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的《举报函》,称佛山市某公司涉嫌在淘宝网上为7家网店通过虚假交易方式炒作信誉、销售刷信誉软件及盗号软件等,市工商局对该案件的来源情况进行登记后,迅速前往市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小组进行沟通协商,并前往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协商研判,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参与联合办案,提升一体化监管效能。


市工商局联合公安部门及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立案查处总局今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监督局行动方案出台后全市首宗网络虚构交易案件。


本案当事人为了帮助自营的2家淘宝店提升信誉,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刷销量,期间上述2家淘宝店合计总成交笔数2万多笔,总成交金额超千万元,其中通过“刷销量”虚假交易的金额约一千万元。


市工商局认为,其行为违反了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应当遵循的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和判断,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工商局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选登2


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佛山市某墓园管理公司”(下简称“当事人”)在销售墓穴产品的经营过程中存在强行捆绑销售墓碑等行为。


经查,当事人的市场准入受到合法的规范性文件特别限制,工商局其是辖区内唯一的一家经营性公墓,在相关市场上没有充分的竞争,用户对其提供的商品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中所指“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其在销售墓穴产品的经营活动中占据绝对主动权。当事人自1995年建立开始,在实际经营中向客户销售墓穴产品时限定了客户购买其墓碑产品广东省及安装墓碑的服务。当事人对客户提出的自带墓碑和自行安装墓碑要求,会以自带墓碑质量、大小、款式不符合墓园规范性管理和质量管理为理由进行拒绝,要求客户购买当事人的墓碑和由当事人刻字安装,否则会以客户自带墓碑和自行安装,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当事人无法保证质量,不利于墓园的规范性管理和质量管理为理由,拒绝销售墓穴产品给客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市场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有关规定,市工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图/佛山市工商局提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