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发展建设诚信、规范、现代、优质、统一名称的卷烟代理终公司端新深圳体系外贸,注册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深圳公司下属公司深圳中深烟机构草贸易中心在深圳市范围内授权部分烟草终代理端零售商户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前提下使用一方盒商标logo及相关商标。
三、根据《中华注册人注册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外贸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未经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及深圳中深烟草贸易中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机构擅自使用一方盒商标logo及工商相关商标,均属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的行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及深圳中深烟工商草贸易中心将注册公司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