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福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对在福州高新区稳定就业1年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青年企业,按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高新技术生活补贴。


自该措施实施之日起到福州高新区用人单位正规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福州市就业管理系统就业登记且缴交优惠政策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台湾青年(申报时用人单位若为企业的,该企业的企业税税收应归属为福州高企业新区税收),给予台青就业工资性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减免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对来福州高税收新区就业的台湾青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台湾的减免机票,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


对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10家以上,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30人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在福福州州市给予2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每年至少提供一个乡村(含社区)建设福州高新区和台湾合作项目。项目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参照福州市相优惠政策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台湾建筑设计(含文化创意)团队;项目金额在企业税50万元以下的,可以选择直接委托方式开展。


对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8家以上,且入驻福州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16人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在福州市给予8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