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属于我国劳动市场的用工形式之一,是正式用工形式的补充,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符合法律规定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规定?



定水法律服务所邓国强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


1、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劳动合同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试用期规定(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用工合同解除及补偿(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及支付周期(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非全日制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邓国强律师补充:


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1、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