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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信息查询公示系统(江苏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

3月北京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工商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北京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系统。

公示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请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江苏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信息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江苏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信息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工商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公示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查询/rsj.beijing.gov.查询cn/csibiz/),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系统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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