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3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已全面完成调整,用人单位可以“免填单、免申请”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3月8日前,对于用人单位已申报但未缴纳的2月和3月社保费,税务机关已按照用人单位享受的减免类型,重新计算了应缴金额,用人单位无需再次申报,核实应缴金额无误后即可缴费。
疫情期间,为便利用人单位业务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还开通了补申报2020年1月(含)以后社会保险费的功能。
提醒
想知道本单位可享受哪种减免政策?用人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模块,选择单位社保号后,在界面的右侧直接查阅用人单位享受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