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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原平国税申请步骤(山西省原平市税务局电话)

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已在全省试点,给纳税人带来的实惠是“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在新举措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难题?又该如何去破解——


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开始试行。对纳税人来说,最大的实惠就是“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对于国、地税内部而言,则涉及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等5大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是一次科学管税、堵塞漏洞、优化服务的有效尝试。


A实现三方共赢


由于对税务知识的缺乏,不少纳税人不熟悉哪些归国税管理,哪些归地税管理,往往要东奔西跑,既耗费精力,又增加成本;两个税务机构均有稽查部门,纳税人被检查的机会增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联合办税就是要解决上述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地税业务探索的方向。2004年至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两下“合作”文件,一方面有利于节约纳税人的办税时间,避免重复报送资料、重复办税;另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基层税务人员劳动强度,从而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省地税系统一些基层单位早期也进行了探索,但条件都不及此时成熟。在泽州县地税局课题组贾向东看来,两个原因助推了联合办税:一是“金税三期”将国、地税纳入统一的征管体系,距离信息共享仅一步之遥;二是营改增的推进进一步暴露出由于国、地税双方信息不共享而造成的大量税款流失问题。


增值税附加税费就是其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为税基,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完税证明后,还须到地税部门缴纳。但现实中,由于国、地税之间没有同步建立配合机制,一部分企业在结束国税流程之后,有意“忽略”在地税的申报,导致地方税收流失。


2014年,朔州市朔城区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税收收入5000万元至8000万元。理论上,按照相关税率,地税部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收600万元至900万元,而当年只入库300万元至400万元。同时,该局初步估计,仅2014年就造成个人所得税流失2000多万元。


今年4月下旬,朔城区国、地税试点联合办税,截至6月底,该局地税局办理98个税务登记证,521笔业务,累计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3万多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


截至6月底,全省地税系统有9个市局开展了国地税联合办税试点工作,开设联合办税窗口24个,派出35人,累计征收入库税款2479万余元。“无论从纳税人对优质便捷的服务需求看,还是从税务人员的管理风险和要求看,联合办税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要求。”省地税局局长卢晓中说。


联合办税使纳税人受益更多。仅临猗县试点测算,每年可为当地1000多户纳税人节约重复报送资料费约1.8万元,节约交通费9万余元,节约人工工时2000多个。


B磨合中暴露新问题


联合办税不是简单的你派人入驻、我派人入驻问题,也不是建个大厅集中办税,更不是简单的数据结合和传输。新事物运行总有不可预期的困难。


临猗县最早尝试联合办税始于2012年,摸索中不断碰壁。其中,部分纳税人为了逃避纳税,纷纷到邻县代开发票,明显影响到国、地税收入。合作不得不在一年半后终止。


“由于业务不同步,可能会导致纳税成本提高。”太原市小店区地税局吴玉振解释,比如在国税是季报,3个月总销售额只要小于9万元就可以免税,而地税是月报,基层单位默认只要有1个月的营业额超过3万元,即使一个季度没有达到9万元都难于免税。


目前,联合办税地点都选在了国税大厅。在现行体制下,地税部门按行政地域设置机构,在乡镇的基层税务所职能全、数量多,而国税部门则不同,基层税务所偏少。也就是说,仅在国税设立地税派驻人员,浪费了地税现有资源,很多乡镇纳税人享受不到联合办税的好处。


忻州原平地税局在试点中发现,设在国税的窗口功能单一,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等,办理税务登记证、核定定额等涉税事项没有开通,也很难开通;信息数据没有完全实现互通互联,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办税成本。


即使在处罚上也不统一。“如果纳税人出现逾期办证现象,虽然国、地税都是依据《征管法》,但两局上级部门还有细化规定。比如,国税部门是根据逾期天数计算罚款金额,而地税部门根据违法程度和纳税人类别进行处罚。”垣曲县地税局课题组赫连庸弘说。


部分纳税人在国税显示正常营业,却在地税或为注销、或为停歇业,缴税时便可只去国税。盂县地税局在调研时认为,国、地税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造成了两局管户信息不对称,出现了申报的“两张皮”。


由于受管理体制、征管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和现实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一窗受理,两税通办”的窗口和部门界限没能打破,重复排队、来回办理又成了纳税人的心病。两局在机构衔接和业务办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新问题不断暴露出来。


C摈弃门户之见


联合办税在各地有所实践,但操作简单的浅层业务多,深入解决的征管需要少。长此以往,国、地税协作形象大于实际效用的担心十分必要。


“无论何种原因,在联合办税上达成共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想要联手,必须连心,作为上级部门要同心协力,在更高层次领域进行设计,从思想上切实走出创新的思路来。”省地税局副巡视员刘彦侃说。


很多基层单位认为,国、地税分设二十多年来,经过各自封闭式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在内部运行、管理制定上产生了差异。但联合办税意味着正视这种差异,摈弃门户之见,加深理解互信,通过整合税收资源和业务流程实现服务方式的转变。


联席会议成为呼吁的重要内容。这样的形式可确保协调沟通常态化,及时专题研究联合办税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就区域税收征管措施、政策执行分析等进行信息互换和交流,减少双方在执行口径上的差异。


前期联合办税试行业务较为单一,主要精力用于不断规范、完善联合的流程,把流程制定得更精细,更简便,更易于操作。“但试行一段时间后,联合办税必须有所提高。”大同城区地税局课题组张勇说。基层单位权限小,需要省市国、地税部门自上而下,主动拓宽办税业务领域才能真正“联手”,比如联合办理登记、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登记、联合核定个体户定额、联合开展稽查、联合开展执法风险预防等方面。


针对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以票控税”的手段弱化现象,两部门需主动沟通和协作,加强发票管理的审批、领购等,不可自扫门前“雪”;


针对地处乡镇纳税人而言,那些设立地税税务所而未设国税的,可转换思维,由国税部门派驻办税人员;


……


不难看出,联合办税中的具体工作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科学规范和指引双方合作有序推进,避免和杜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联合办税对推进税收现代化管理,创新税收服务具有推广价值,对深化税收体制改革也会产生重大影响。仅就现状来说,还有一段路要走,需要各方持续地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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