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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转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什么关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全面营改增即将迎来它一周岁的生日。今天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逐条分析剩余的一部分处理规定。同时,也欢迎大家在需要的时候回顾小墨之前推送的相关推文来加深印象。


主题一: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规定快读


规定中主要对如下情形进行了规范:


1、原本可以抵扣,但按照现行制度不能抵扣了,转出进项税费进入资产科目或者直接确认为费用,相应调整折旧或摊销金额;


2、原本不能抵扣,但按照现行制度可以抵扣了,由资产价值剥离为进项税费,相应调整折旧或摊销金额;


3、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分期抵扣,其中待抵扣款项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示例分析


接下来,小墨将用之前的案例对这三个问题进行分析。


1、晨漾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从仁裕地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置了写字楼一栋(已计入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为1亿元,适用税率11%,增值税款为1100万元,当月29日认证相符。晨漾公司已经先前借入一笔10年期的银行贷款用以付清价款。假设晨漾公司在2017年10月将这栋写字楼改建为员工福利中心,此时该建筑的净值为8000万元。


:固定资产 8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 60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 200 000


2017年11月做如下分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0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200000


(具体税务计算方法参见示例分析一之例五)


我们可总结出如下分录模板


:“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等


2、让我们把这个例子反过来看。晨漾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从仁裕地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置了员工福利中心一栋(已计入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为1亿元,适用税率11%,增值税款为1100万元,当月29日认证相符。假设晨漾公司在2017年10月将这栋员工福利中心改建为办公写字楼,此时该建筑的净值为80 000 000元。


可知,增值率为80%,故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100万的80%,即880万。根据分期抵扣原则,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28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 520 000


:固定资产 8 800 000


在其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52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 520 000


对于“原本不可扣而现在可扣”我们可总结出如下分录模板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具体的税务计算方法与概念参见示例一之例六)


3、假设晨漾公司专营装潢材料贸易,其于2016年10月购买一批高档装潢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格为20 0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 400 000元,发票已认证,款项已付清,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但在11月时,这批材料均被用于该公司新办公大楼建设之中。


:库存商品 2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00


:银行存款 23 400 000


:在建工程 20 00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 360 000


:库存商品 2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360 000


2017年10月抵扣余下货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6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60000


(具体税务计算方法参见示例分析一之例五,其实质就是分离可分期抵扣的部分)


小墨有言


这一条规定在会计核算中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它表面上只是根据改革调整增值税的核算,但其涉及到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进而影响折旧,最终会反映到利润表当中去,不排除企业会借此机会对利润进行修饰。这里再次说明了健全市场机制与诚信机制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环境和会计执业环境,或许就可以引入IAS16中的“Revaluation Model”来计量固定资产,避免因单纯政策变动导致的价值波动,从而更好地提供真实公允的相关经济信息。


主题二 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规定快读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示例分析


1、某月,东辰公司结算应交增值税额3000元,但公司于次月5日才将这笔税款结清。该月月末,做如下分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000


2、某月,茜茜公司结算发现本月多交了增值税3000元,做如下分录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 000


主题三: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规定快读


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示例分析


罗星公司于2017年3月首次购买了增值税税控系统与相关设备组“税控1号”,共花费100万元,可全额从增值税额中扣除。该系统预计使用寿命10年,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为0。(单位:万元)


购买时做分录


:固定资产 100


:银行存款 100


按规定,进行增值税抵减时做分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


:递延收益 100


2017年末,计提折旧时做


:管理费用 10


:累计折旧 10


:递延收益 10


:管理费用 10


2017年罗星公司还为此支付了10万元技术维护费,允许全额抵减增值税额。


:管理费用 10


:银行存款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0


:管理费用 10


本期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下一篇推文小墨将示例分析交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等的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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