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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非普通住宅标准依据(烟台普通住宅物业费标准)

胶东在线9月23日讯 非住宅类存量房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税种、政策较多,税款计算复杂,同时“一户一评”的评估办税模式效率较低,造成纳税人负担较重。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莱州市税务局创新非住宅转让流程,建立并不断完善评估数据库,实现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办税模式的新转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创新提效率、促公平的非住宅评估方式


2020年以前,纳税人进行非住宅交易,需自己提供非住宅的评估报告,耗时长、费用高。为切实为纳税人“减负”,莱州局在烟台各县(市)区局率先建立非住宅评估数据库,并在使用后期对评估数据库进行持续更新、完善。评估数据库的应用,不仅实实在在为纳税人省去了自行评估的费用,也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为“即办”创造了条件。截至2021年9月,新数据库实施以来,已累计办理“即办”业务57笔,打破了非住宅转让零“即办”的历史。同时,通过动态调整评估数据,比较分析评估值与采集的真实成交案例、市场波动情况,不定期对评估数据进行动态更新。


二、实行减环节、提实效的非住宅业务办理流程


三、实现促规范、减风险的非住宅评估办理模式


2021年8月,山东省税务局非住房评估模块的升级改造完成,依托其“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在前期评估数据库的基础上,莱州市税务局率先开展非住宅类存量房评估数据导入工作,将采集的评估数据根据区域、临街、朝向、市场活跃度等因素,业务联办系统评估模块的存量非住房技术标准和相关参数分类导入平台。在业务办理时,前台办理人员输入非住宅不动产相关信息,自动提取评估价格。这一举措,不仅缩短办理时间,同时有效解决评估环节涉税风险较高、征纳矛盾较多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税负公平”。截至2021年9月18日,除工业仓储用房外,商铺、公寓写字楼、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评估数据已全部导入完成。


截至2021年9月,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办税模式转变以来,共为纳税人办理221笔业务,其中,即时办结57笔,个案评估7笔。新模式的实施,最大限度方便了纳税人,同时进一步压缩偷逃税收空间,促进了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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