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事务所(国家工商总局成都商标受理处电话)


现状:“皮皮鲁”商标维权12年一波三折几经波折


《童话大王》杂志封面。


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09年,成都邹某鸿申请注册“皮皮鲁”商标,被成都汇城食品有限公司用于售卖“皮皮鲁”牌猪皮肉。2018年,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皮皮鲁公司)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2019年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对争议商标进行无效宣告。邹某鸿不服裁定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王小艳告诉南都记者,郑渊洁选择申请“卤西西”商标无效,或许是考虑到“鲁西西”人物本身是一个女童形象,却被用在卤制品上,甚至有读者向郑渊洁反应,以为“卤西西”是他授权的品牌。“因为这个产品曾经出现质量问题,牵连到他的个人形象,他本人不想承受无关的影响。”


“鲁西西”与卤制品、“皮皮鲁”与畜类人工授精、“舒克”与内衣,郑渊洁创作的人物频繁出现在与之原本形象大相径庭的产品上。


“对他和他的读者来说,这都是让人心里非常不舒服的。”王小艳说,“在时间精力许可的情况下,他肯定是想对所有商标进行维权。但客观条件所限,郑老师可能还是会选择给读者产生较大心理不适的领域进行维权。”


困境:商标维权领域存在裁判尺度不一的情况


“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郑渊洁曾如此苦诉自己在商标领域维权的经历。


商标维权为何这么难?王小艳向南都记者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首先,相关法律还不太完善,司法实践在认定商标是否侵权上还有不同的考虑。”以郑渊洁商标维权案件为例,律师认为,依据《商标法》(2001年)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郑渊洁创作的知名人物形象也是受到在先权利的保护,这是符合郑渊洁进行商标维权的法律基础。”


但此规定有时间上的要求:无效宣告申请必须在该商标注册5年内提出。如果超过5年,即便是对方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申请人也不能援引此规定提出无效宣告。


对于郑渊洁而言,由于侵犯其在先权利的商标数量众多,且大部分侵权商标初始默默无闻,直到发展至一定规模才被注意到,“可能这个时候已经过了5年有效期。”


她认为,5年程序时间的规定,导致某些商标无效的申请,容易出现难以认定的情况。此外,相关法律的一些条款存在描述过于笼统的情况,其中还有难以明确认定的原则性规定。“法院在认定的时候会有更大的裁量权,会考虑更多的平衡问题,因此会产生司法判决裁判尺度不一的情况。”


同是申请“皮皮鲁”商标无效宣告,郑渊洁的另一起商标维权案件则进行得较为顺利。


2004年,“郑州皮皮鲁西餐厅”注册第3302660号“皮皮鲁”商标,经过郑渊洁一方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2018年2月28日,原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皮皮鲁’为郑渊洁创作的童话作品中的主人公名称,具有较强独创性和显著性”为由,宣告“郑州皮皮鲁西餐厅”恶意抢注的“皮皮鲁”商标无效。


针对郑渊洁同类商标维权案件“有的成功、有的不成功”现象,王小艳解释,部分争议商标若仍在5年期限内则相对好认定。对于超出5年期限的争议商标,还需要看对方是否存在其他行为,比如囤积商标等。“囤积商标更能显示出对方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此外,对方是否有不当使用商标、故意混淆商标来源的情况,也属于法院裁判过程中的考量点。司法尺度不一、审判员个人认识不一,都有可能导致同类商标维权案件出现不一样的结果。


郑渊洁和王小艳认为,争议商标肯定存在“搭便车蹭名牌”的主观意愿。王小艳表示,在皮皮鲁猪皮肉商标侵权案中,有读者曾在网上与售卖相关商品的商家沟通,并得到商家客服的明确回应“我们的皮皮鲁就是郑老师的皮皮鲁”。尽管生产与销售不属于同一个主体,但律师认为,该生产公司在与销售方面沟通时,并没有刻意回避“蹭商标热度”的问题。


“我们认为,主观恶性是肯定存在的。从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来看,这个商标是肯定侵犯了郑老师的智力成果,它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破坏和侵害。”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基于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客观限制,以及商标注册领域内存在一些乱象,阻碍维权的因素仍然存在。


另外,商标维权也存在流程繁琐、周期长的现象。据介绍,一般涉及商标维权的行政诉讼,需要申请人先向行政机关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行政机关进行裁定后,给予申请人和争议商标权利人诉讼的权利。对裁定不服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即便是法律关系明确的案子,按照法院正常程序去走,也都得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出结果)。”


建议:希望商标权保护与时俱进


王小艳指出,若要完善涉及商标的相关制度,首先要规范商标注册行为。注册时若未经过严格审核,往后利害关系人申请无效宣告所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利害关系人申请无效宣告,争议商标权利人也会提出异议。当进入行政诉讼的司法流程后,案件处理时间也会增长。”


她认为,假如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开始阶段,国际知识产权局等能有更规范、更严格的审查,即可避免很多利害关系人通过后续的救济途径来维权。


“卤西西”一案终审判决作出后,郑渊洁发现商家依旧存在继续侵权的现象,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仍在经营的“卤西西”店铺。


王小艳说,这反映了商家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侵权的行为。她表示,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争议商标权利人应着手为之后的执行做铺垫,而不是当判决生效后,已被无效的商标依旧在市面上大量存在。


“对比一般民事案例的执行是财产性质的扣押、冻结和划转,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如果企业不主动履行判决,后续若想把侵权商标在市场上完全抹除,肯定是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郑渊洁建议,商标权保护要与时俱进。在“卤西西”商标侵权一案终审判决作出后,郑渊洁在微博表示,商标权领域目前还存在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可能注册一个商标就花几百块钱,但是要维权可能就得花费成千上万元,还要耗费很多精力。”


未来:维权成功则《童话大王》有复刊可能


郑渊洁曾在其个人微博透露,由于66岁的自己精力有限,只能通过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从而拿出全部精力去和三个恶意抢注的商标斗争维权。他计算,若自己同时对8个商标进行维权,则平均每个商标需要6年时间。


王小艳补充,与源源不断的侵权商标作斗争,不仅耗费了郑渊洁巨大的精力,也对他创作热情产生了极大打击。“(创作)这个东西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立刻就有知名度的。郑老师辛苦创作出来的童话作品,又经过多年的累积形成知名度和影响力,这当中凝聚了他的很多心血。”


尽管费时费力,郑渊洁还是对侵犯其在先权利的16个商标进行了成功维权。“借助郑老师的地位和影响力,他的发声确实能唤醒社会上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王小艳告诉南都记者,郑渊洁以自己的个案推动了整个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环境的优化,“如果形成了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维权典型案例,对其他创作者也是很好的事情。”


郑渊洁曾向媒体展现了他参与商标维权斗争的决心:“改变商标(维权)现状,一定会是正面影响。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劳动成果,能极大刺激作家的创作热情。”


然而,《童话大王》并不是没有重回视野的可能,郑渊洁和读者一样,依旧期待着《童话大王》复刊的那一天。


出品:南都即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