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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银行结算)


许多公司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这当然是违法的行为,工人有权利向有关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仲裁,一般的公司工程款也会打给公司的卡上。那么,公司的工程款能否打给个人,对拖欠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包行律师解答:


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


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包行律师解析:


追讨工程的方法:


一、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施工相关的书面凭证。


在很多情况下,这此证据是确定双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有的直接影响到工程款的数额。在施工过程收集这些证据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出现自己吃哑巴亏的情形。


二、及时行使法定留置权(有的认为是抵押权)


《合同法》第286条中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二:经济措施


1、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单位未支付的款项,以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


2、结算中心


所谓工程结算中心,是指由政府或银行出面组织的工程结算交易系统,由结算中心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验收计价等合法手续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直接办理工程款拨付,还可以监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减少拖欠。


包行律师,法学专业,毕业于国家民委直属高校,西北民族大学,16年在校期间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实习期间办理各类案件近百起,服务会员单位近十家,三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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