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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2014年以前事业单位社保)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2014年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事业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以前号)第五条相2014年关规定,现将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向社会公布。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人力资源022年3月22日


贵州绿知鲜农业事业单位科技有限责任公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


石*贤等70余人于2021年6月陆续到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称其一行人在贵州绿知鲜农业科13号令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西兰花种植项目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


黎平以前县人社保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黎人社监令字〔2022〕第5号),责令限第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其逾期未支13号付。2月1日,黎平县人力资源社保和社会保障局以该公司涉人力资源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移送公令安机社会保障部关。2月21日,黎平县公安局立案查处。社会保障部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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