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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是什么意思)

一、存货期末计量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量原意思则

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其中:


(1)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应为调整后的实际成本


(2)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倒推


2.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可变现净值的基本特征


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前提是企业在进行日常活动


2.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方法


(1)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未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3.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构成不同


直接出售的存货:(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可变现净值=自身的售价-自身的销售税费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可变现净值=最终产品的售价-最终产品的销售税费-加工费用


【手写板】


有不锈钢钢板,成本为100万元


①直接出售


钢板的可变现净值=钢板售价-钢板相关税费


②想将钢板加工成饭盆卖出


钢板的可变现净值=饭盆的估计售价-卖饭盆的的相关税费-将钢板加工成饭盆尚需投入的加工成本


(二)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确凿证据为基础


(1)存货成本的确凿证据


存货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及以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应当减值以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生产成本账簿记录等作为确凿证据。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确凿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


2.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通常可以分为:


(1)持有以备出售的存货,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


(2)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如材料等。


3.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的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补充例题•多选题】准备


下列各项中,企业在判断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时,可作为存货成本确凿证据的有(  )。


A.外来原始凭证


B.生产成本资料


C.成本预算资料


D.生产成本账簿记录


【答案】ABD


【解析】如果是外购的,外来的原始凭证作为购入的依据,如果是自己生产的,加工时候发生成本金额和账簿作为依据。生产预算资料不是已的经发生的存货成本,不能作为存货成本的确凿证据。




三、存货期末计量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一)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


1.为执行销售合减值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1)如果企业就其产成品或商品签订了销售合同,则该批产成品或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总体原则:有合同的按合同价,没有合同的按市场价


(2)如果企业销售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还没有生产出来,但持有专门用于该标的物生产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也应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补充例题】


208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9年3月15日,甲公司应按200 000元/台的价格向丙意思公司提供10台B型号的机器。至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还没有生产该批B型号机器,但持有专门用于存货生产该批10台B型号机器的库存原材料——钢材,其账面价值(成本)为900 000元,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为700 000元。


要求:计算库存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答案】


计算该批原材料——钢计提材的可变现净值时,应以销售合同的B型号机器的销售价格总额2 000 000元(200 00010)作为计量基础。




2.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大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1)销售合同约定数量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2)超出部分的存计提货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准备础。


【特别提示】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




【补充例题】


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9年2月15日,甲公司应按180 000元/台的价格向丁公司提供C型号的机器10台。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C型号机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1 920 000元,数量为12台,单位成本为160 000元/台。208年12月31日,C型号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台。


要求:


计算C型号机器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答案】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销售合同约定数量内(10台)的C型号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总额1 800 000元(180 00010)作为计量基础;


对于超出部分(2台)的C型号机器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总额400 000元(200 0002)作为计量基础。




3.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小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实际持有与该销售合同相关的存货应以销售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如果该合同为亏损合同,还应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补充例题】


208年8月10日,甲是什么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9年2月15日,甲公司应按200 000元/台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A型号的机器10台


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A型号机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1 360 000元,数量为8台,单位成本为170 000元/台。


208年12月31日,A型号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是什么1方法90 000元/台。


要求:


计算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答案】


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1 600 000元(200 0008)作为计量基础,即估计售价为1 600 000元。




4.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5.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1)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市场销售价格。


(2)如果用于出售的材料存在销售合同约定,应按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补充例题】


209年,由于产品更新换代,甲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决定停止生产B型号机器。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甲公司决定将原材料中专门用于生产B型号机器的外购原材料——钢材全部出售,209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成本)为900 000元,数存货量为10吨。根据市场调查,此种钢材的市场销售价格为60 000元/吨,同时销售10吨钢材可能发生销售费用及税金50 000元。


要求:


计算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


【答案】


应按钢材的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因此该批钢材的可变现净值应为550 000元(60 00010-50 000)。




90-55=3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35


贷:存货跌价准备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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