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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可以预提(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先计提吗)


要点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根据以上可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有详细规定,明确上岗和转岗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等等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提示企业注意:


1、 企业参加培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不属于业务招待费,也不属于福利费,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2、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员工去参加培训,住宿费发票可以在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如果取得了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 一般纳税人企业员工参加培训所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自2019年4月1日起,票据合规的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但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如成教的硕士、MBA等与个人有关的所报销的费用,不得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计划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企业购买一批专业书籍,那么,该支出能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核算?


需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企业购买的书籍是为提高职工专业素质,则属于以上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的,可计入教育经费,可以所得税前扣除,比如,财务部门购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税会计》、《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财税实务疑难解答》、《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与会计》等等,都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核算。


(2)如果企业购买的是工具书,也就是说是工作中的一个应用工具,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查资料用的书籍,比如:《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成语大词典》等等建议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较为合适。


(3)如果公司为缓解职工的压力,是给员工订阅的娱乐类书籍等,比如:《漫画大王》等,建议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较为合适。





要点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


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理解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例如:2019年企业按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计提职工教育经费32万元,尚余下8万元未实际使用。对于企业已实际发生的32-8=24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从税前扣除,对于会计处理中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培训行为、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万元不得从税前扣除。


2、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在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如果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时,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账面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递延扣除。超限额的部分可在无限期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实质上允许税前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只不过在扣除时间上递延到以后各期。





要点三:职工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不用按工资总额的8%预提,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时,直接计提即可,做账时,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了教育经费,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计提: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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