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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验旧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票查询)


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我市推出“非接触式”办税


“六办”服务措施





3月2日下午,大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邵铁介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等6个科室相关负责人就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在会上获悉,疫情发生以来,市税务局在组织抓好税务系统内部防控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捐款、捐物、出力。疫情期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捐款36.3万元,捐赠口罩1万个、酒精200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按照社区要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已下沉社区党员280名,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税务部门扎实落实国家、省、市推出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截至3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政府累计推出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7个税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种在内的共25条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享受到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我市税务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


首先,在政策宣传上求广。税务部门通过报纸、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发布通告,将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有关疫情期间政策规定实时更新并向全社会广而告之;在税企微信群开办网络课堂,2月份以来已组织网上培训16期,累计收看(回看)近3万人次,发布、推送信息10万余条。


其次,在政策落实上求精。市、县(区)两级税务部门成立战“疫”政策辅导小组,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从后台分类梳理符合政策的企业台账,为大庆29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测算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合计1600万元。同时,深入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辅导、加速各项税费事项办结,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此外,在数据分析上求真。通过“非接触式”调研和利用税收大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因素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税收影响和政策效果分析。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税务部门召开减税降费专题预测分析会,重点对2020年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重新预测分析,帮助企业正确核算掌握各项减税指标,确保无遗漏全部享受。


在优化服务方面,市税务部门全面实施“常规业务网上办、紧急业务预约办、不急业务延时办”等方法阻断病毒传播渠道,满足办税需求。


——提供预约服务分流面对面办税。在全市所有办税场所保留对外应急服务窗口,安排值班工作人员为纳税人、缴费人做好咨询解答,及时处理电子税务局等待办事项。纳税人、缴费人确有涉税难题需要前来办税的,通过电话提前进行预约,税务部门提供一对一服务。对石油石化等重点税源企业涉税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容缺服务和重大涉税事项专人对接服务,及时为企业解决相关涉税难题。


——扩大网络服务倡导非接触办税。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选择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手机APP、自助办税端等“非接触”渠道申报办理税费业务,减少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目前,大庆税务部门共梳理发布了185个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凡是清单内的事项,纳税人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


——协调邮政服务依托第三方办税。市税务局与市邮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全市税务系统与邮政系统“大庆市县区税务与邮政发票邮寄”微信联络群,大庆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邮寄费由税务部门承担。2月申报纳税期,全市税务部门与邮政部门合作已免费邮寄发票228笔、3.1万份。


下一步,我市税务部门将按照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办税提速增效、大力推进制度变革创新、大力推进企业精准帮扶,以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为抓手,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


税务部门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每户企业、每个纳税人和缴费人,帮助扶持企业走出困境,渡过难关,重拾信心,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在邵铁通报了我市落实税费政策和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后,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秦玉明




大庆日报记者: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很多企业克服困难坚持生产,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请问在此期间,税务部门推出了哪些对企业生产销售方面的退免税优惠政策,纳税人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秦玉明:为支持受到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企业的健康发展,税务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生产销售方面的退免税税收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正在陆续下发,目前我省工信厅已经下发两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涉及到我市的企业共有29户。




2.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上述优惠政策除了第5项降率的政策适用时间是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外,其他政策都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这些税收优惠的办理简单便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经过摸底测算,目前为止,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中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企业10户,已全部办理退税申请,退税金额1600万元,退税款已经全部到账。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予免征的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费,增值税和消费税已减免的,不需单独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邱世荣




大庆广播电视台大庆新闻记者:近期,我市连续发布多个通告,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税务部门在既保证防疫安全,又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邱世荣:目前,市税务局已推出“非接触式”办税的“六办”服务措施,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服务措施“非接触、网上办”,实现“网上办税不求人”。通过提醒、积极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网上办、手机APP掌上办、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办税缴费,减少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同时,梳理发布了185个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发布办税提醒,凡是清单内的事项,纳税人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2月份电子税务网上办纳税人超过9万户次,网上申报率超过90%以上,达到让纳税人多跑“网路”的目的。




服务措施“不见面、免费办”,实现“发票领用不求人”。在原有发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服务模式的基础上,自2月6日起至3月31日新推出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 免费邮寄”,邮寄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承担。这项服务措施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实现纳税人发票领用“足不出户”,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2月份全市税务部门与邮政部门合作,已免费邮寄发票228笔、31208份。




服务措施“重点户、优先办”,实现“政策落实不求人”。各县区税务局为重点支持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对一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该类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申报、税收优惠和退税等业务,确保资金到位、稳产保供。2月份,已为10户重点支持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一对一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了退税手续。




服务措施“不见面、线上讲”,实现“政策知晓不求人”。自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为让全市税务干部快速掌握落实,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受益,组织税务骨干教师、积极准备课件、整理归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提示、预约办税等内容,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推送“大庆市纳税人微学堂”网络直播(随时可以回看)微信链接、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税企网格微信群互动推送宣讲,开展了全市税务干部与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不见面、线上讲、足不出户学习政策活动。2月份已累计举办16期网络直播培训,参加人次超过了3万人次,发布、推送信息10余万条,同时通过掌尚大庆等媒体宣传报道,最大限度做到广而告之、应知尽知。




“一对一、预约办”,“窗口办税不求人”。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窗口集中服务,采取电子税务局网上预约、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公开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办税服务厅有序安排预约纳税人、错时、错峰、一对一办理。将全市综合办税服务场所11处(市县(区)政务中心有6处、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有5处)的相关人员及公开电话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掌尚大庆等渠道进行了发布,同时加强对全市所有办税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每日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通风、消毒,领导靠前指挥值班,党员带头上岗、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值班制,按要求采取上岗测温,全程佩戴防护口罩,窗口配置透明防护罩,设置安全距离分散办公等防护措施。




各县(区)办税服务厅设计张贴“二维码”电子登记图标,纳税人进门扫码电子登记,防止纸笔登记带来交叉感染风险。平均每个工作日,全市开放窗口有40个,轮班值岗人员有40名,2月份累计接听电话5244个、预约办理业务970余笔,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窗口服务不间断、不打折。




全市综合办税场所统计表




“不见面、自助办”,“自助办税不求人”。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税务人员主动引导纳税人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疏导分流阻断人员聚集、接触感染风险。




近期,大庆市税务局又提供一项自助办服务措施,新投用一处、具备全天候、智能化、多功能的自助办税厅,地址位于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大庆晚报大街2号),该厅不同于全市其他自助办税厅,可以自助办理纳税申报、金税盘或税控盘清零解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机动车发票认证、发票验旧、涉税信息查询与完税证明查询,发票申领,发票代开,远程协助等功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提供丰富的自助涉税业务办理。这是大庆市税务局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树立打造大庆纳税服务24小时不打烊新的服务品牌。




截至目前,全市现有自助终端133台,分布在14个自助办税场所,其中能够实现24小时办理的自助场所7处。2月份累计通过自助办理申报2276户次,发票领用188户次,发票代开121户次,发票认证10户次,发票验旧142户次,自助办比率超过10%。




以上“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方式,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感染疫情风险。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树霞




大庆日报社大庆晚报记者:为抗击新冠疫情,我市众多市民和企业积极捐款捐物,请问在这次捐赠活动中,对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政策?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树霞:在这次疫情发生之前,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的公益性捐赠,除了有特殊规定,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之外,一般来说是有扣除比例限制的。




其中,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的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相比之下,这次出台的政策有了两个方面的突破。




第一方面主要是突破了比例的限制。这次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应对疫情捐赠,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国家倡导的团结互助精神。




第二方面主要是突破了程序的限制。考虑到疫情紧急,对于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防疫任务的医院进行的捐赠,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提醒大家注意:企业和个人通过上述途径应对疫情进行的捐赠,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在票据中注明相关疫情防控捐赠事项)或者捐赠接收函,由企业妥善保管、自行留存,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和依据。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武文龙




大庆广播电视台今晚60分记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税务部门先后两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随着2月份征期结束,还有一些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应当如何办理,对投产后无力缴税的企业有什么相应的政策?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武文龙:关于申报的问题,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8日。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根据本月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我们为征期内无法申报的纳税人提供了延期申报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采取非接触方式申请延期申报,2月份共受理审批延期申报62户。




由于疫情高风险地区采取了强化管控的措施,有的企业可能至今还没有复工复产或者办税人员没有到岗,没有办理2月份纳税申报,甚至连延期申报申请也提交不了。对此,税务总局还采取了一项特殊的临时性措施,即受疫情影响在2月份征期结束后,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填写《补办延期申报的说明》,在疫情结束后持纸质说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补办延期申报,同时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补办延期申报的时限为疫情结束后15日内(疫情结束日期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日期为准)。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补办延期申报时,对该纳税人不予加收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关于纳税人缴税困难的问题,我们提供缓缴税款这一政策支持。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都可以申请缓缴税款;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要在税收征收期限届满前,也就是常说的征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模块提交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将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缓缴期。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我们简化了办税资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现在只需要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提供全部银行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2月份我市已经有48户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税款1415万元。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宫多




大庆日报社大庆网记者:针对这次疫情,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企业养老保险费进行阶段性减免,这次政策的享受主体都有哪些?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期限是到2月底,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什么措施方便居民缴费?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宫多:关于政策的享受主体问题,企业都很关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出台的减免政策规定,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包括我们省,包括大庆市)免征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同时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是免征范围。可减半征收的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以这样讲,此次减免的主体范围非宽泛,历史上没有过,它包括了全部的企业,可以理解成是一个普惠型政策。同时这个政策减免的幅度非常大,以大庆油田为例,每个月减免的额度都会超亿元,总体算下来会达到4个多亿。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问题,为了帮助这部分群体、特别是春节期间返城返乡人员缴费,我们着重做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与会同大庆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2020年5月31日,与原规定相比又加了三个月时间,可以说时间上是很充裕,大家不要担心。




二是全力拓展网络缴费服务,相应的微信、二维码、手机银行等线上缴费功能全时段开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方式实现足不出户办理缴费业务。据数据显示,春节期间,也就是防疫的关键时期,即足不出户,人不出村的情况下,大同区有600多人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种线上非接触式缴费方式效果非常明显,很方便实用。也和大家透露一下,现在我们正在与医保部门一道在全省率先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实现6家金融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城通办,原计划是在今年的3月份推出,受疫情影响现在看时间或有所延后,届时缴费人可以通过任何一家银行的网点或线上缴费,实现最大便利化。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黄欣辉




大庆广播电视台今晚头条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纳税人该如何办理?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黄欣辉:目前,在这些方面有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庆“惠企20条”中,已把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列为重点内容。




第一项:中小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我掌握的情况是,现在已经有中小企业,陆续到各区县税务部门咨询这项优惠政策。




这里面有一个要求,就是纳税人要首先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核准权限的县(区)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




在办理时间上这样把握:因疫情原因,导致中小企业纳税人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在申请减免税款所属年度内,提出困难减免税申请;因疫情原因导致发生严重亏损的国家鼓励或扶持产业的中小企业纳税人,应于申请减免税款所属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困难减免税申请。




第二项:疫情期间,以减免租金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房产、土地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单位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在办理时间方面,要求是采取按月申报减免,如果纳税人在网上申报不方便的,可以预约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树霞




大庆日报社掌尚大庆记者:这段时期,广大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和社区干部等“抗疫先锋”不惧艰险坚守一线。我市对他们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另外在复工复产期间,针对企业购买职工所需防护和消杀用品这部分额外支出,税务部门有没有支持政策?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树霞: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以及其他疫情防控人员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说的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大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护救治,切实保障前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劳动收入,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对艰苦奋战在防疫一线人员的关怀和关爱。




同时,考虑到目前相关人员正在疫情防治一线,其单位同样承担较重防疫任务,为切实减轻个人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也不需要申报证明资料,只需要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政策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应对疫情的医疗防护用品(不包括现金),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相应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负担。




截至目前,我局已经对全市36户重点防疫工作单位,2565户其他涉及疫情防控单位(包括疾控中心和各大主要医院,同级财政局、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防疫部门)进行了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支付单位了解政策,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邱世荣




大庆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不动产交易业务涉及多个部门,而且买卖双方都需到场,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想办理不动产交易业务该怎么办?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邱世荣:首先,这项业务涉及广大老百姓个人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其次,办理此项业务比较特殊,网上办不了,必须到窗口办,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有三个(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涉及交易双方的人比较多,至少四个人以上。




为此,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预防人员聚集、接触感染的风险,建议如果不是特别着急的业务,就请延后办理。如果是特别着急、必须办的业务,大家可以通过市、县(区)13处不动产交易办理场所公开预约电话,通过预约选择就近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税务部门在接到预约电话后,会安排纳税人、错时、错峰、一对一办理。同时,需要不动产交易当事人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行证明及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接受测温、登记、进厅保持1米办理线、2米等候线等安全距离,为了防止近距离接触感染风险窗口安放有政务防疫护板等防护措施。




13处不动产交易业务窗口列表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武文龙




大庆日报社微大庆记者:2月份税务局为广大个体工商户实施了批量停业,3月份的政策是否会有变化?另外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在每月缴税金额方面是否会有调整?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武文龙:关于停业的问题,2月份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我局为符合无需申请条件的起征点以上3800余户个体工商户批量办理停业登记。停业时间是整个2月份。起征点以下的定期定额户系统自动零申报,不需要办理停业登记。




由于3月份面临复工复产,税务机关不会再对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实施批量停业。3月份还需要停业的纳税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办理停业登记。一是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停业申请,二是到办税服务厅采取预约模式办理停业登记。




关于定额调整的问题,因为本次疫情对个体工商户影响较大,我局已经开始对部分个体工商户定额进行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如有需要调整定额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模块,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然后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审批结果您可以到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树霞




大庆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记者:疫情期间,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对于这些服务行业,税务部门出台了哪些支持政策,企业应当如何申请办理?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何树霞: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的黄金季节,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这些行业遭受很大损失,为了缓解企业的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需要把握住四点:第一点是知道什么是困难行业企业;第二点是收入占比符合要求;第三点是自行判断;第四点是知道具体流程如何办理。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企业可以对号入座,看一下自己是不是属于这四大类里的。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另外,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企业可以根据这两个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如果经过判断,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那么接下来企业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享受政策呢?




政策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的困难行业企业,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在声明中填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的具体行业三项信息,并对符合政策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选的所属困难行业等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




政策发布以来,我局通过微信群,电子微课堂和电话辅导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据统计,全市现有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企业共计2075户,下一步,我们将对其实行一对一政策辅导,确保这些企业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邱世荣




大庆日报社新媒体记者: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有的群众可能会感觉到办事有些不方便,在提升办税人满意度、畅通意见反映渠道方面,税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邱世荣:市税务局对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畅通意见反映渠道方面,一直高度重视,持续通过税务网站、税务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公开电话等多种渠道收集纳税人诉求。




主要受理三方面“税务服务言行、税务服务质效、税务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诉求。




一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言行进行的投诉:对服务言行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服务言行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用语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举止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的。




二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进行的投诉:对服务质效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能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办理涉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未能向纳税人提供便利化办税渠道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擅自要求纳税人提供规定以外资料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强制要求纳税人出具涉税鉴证报告,违背纳税人意愿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的。




三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的其他投诉: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依法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其他投诉。




纳税投诉有4个渠道:




1.可以拨打全省统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即拨打0451—12366;


2.可以拨打大庆市税务局公开电话,即拨打0459-6186137;


3.可以登录大庆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信箱,进入网站点击右下角互动交流栏目,写信并提交;


4.也可以通过百湖问政平台反映问题,大庆市税务局会在12小时内进行回复。




处理涉税投诉的流程:收到投诉后即时办理,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办理或转办,市局将对处理全程进行监控督办,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对服务言行类投诉3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旦出现损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案件认真核查,严格处置,一律零容忍。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欢迎广大媒体朋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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