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表示,介绍,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政策执行时限是从今年的1月1日到2024年的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据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授权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宏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六项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这次与2019年到2021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的政策相比,政策享受的范围扩大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