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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能否查到开户人死了(人死了可以查他的银行明细吗)

#头条理财季##投资理财#

导言:中国人还并没有留遗嘱的习惯

那么,如果发生了储户不幸去世情况,其家属或者继承人很可能并不会知道逝者在哪些银行拥有存款,从而无法、也不会去办理存款提取操作。




大家千万别把银行储蓄存款不当作是一种理财投资行为。


大家存钱,除了要有个安全的地方(比如:银行)来保管闲置钱财,不就是为了获得那些存款利息收入嘛?


储蓄存款,就是使用的群众人数基础最大,也是金额规模体量最大的理财投资产品。


但即便如此,很多老百姓们依然对储蓄存款的一些基础知识并不太了解。


今天,料哥和银姐,就与大家说一个每一个家庭都有可能会面对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如果有家庭成员不幸去世,而他/她平时没有将其银行存款信息,比如开户银行、账户、密码、存款种类和余额等等记录下来并告诉家人,那么家属或者继承人,很可能并不会知道逝者在哪些银行拥有多少存款,从而也无法、也不会去办理存款提取操作。这样,对于这个家庭的生者们来说,在哀伤亲人过世之余,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损失。


而这种情况,恰恰正是目前中国家庭非常常见的现象。


那么,后面将会出现什么状况?银行方面会怎么处理?家人们应该怎么处理?



一、以前,料哥和银姐在从事银行业务管理工作时,是蛮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景:


几位声称作为过世储户继承人的子女,声称他们“印象中曾经听到逝者提到过在你们银行存了10万元”,来到银行网点要求查询他们亡父母的存款状况,并拟办理支取操作。


很多读者反映他们遇到过这个问题,而这个时候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们却往往不愿意配合提供,从而也容易激发子女们与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那么,银行方面为什么不愿意提供过世储户的存款资料?


这倒并不是像很多老百姓们所想的是因为“银行想要贪了这笔存款”,而是银行出于对储户信息保密的原则。


如果子女们不能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人等相关资料证明,银行在无法核实情况之下,基于保密原则,是不会提供储户的相关银行存款信息给他人的。


子女们应该先去街道派出所、公证处等机构办齐了包括《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再去银行网点查询,这时银行方面才会积极配合、提供服务的。


二、另外,还有一些读者也反映为什么银行对于去世储户的存款信息,不主动告知家属?


这个问题,其实就更加容易理解了。


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情况,那就是银行如何能够实时掌握所有储户的最新身体健康和生存状况?


其次,即使银行掌握了储户的死亡信息,那么银行如何确定哪一位才是合法的继承人?又如何掌握合法继承人的而且是全部继承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当你们去银行开户存款时,有没有向银行留下过紧急联系人或者继承人的资料和联系方式?


所以,银行在实务上是无法做到主动联系或告知家属的。


三、如果真的发生了在储户过世之后,其存款长期没有人理会时,银行方面会怎么处理?


商业银行有“长期不动户”的管理制度,就是如果一个储蓄存款账户,2年内(对于这个多少年算作“长期”的时间标准,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一些变化调整)都没有存取款等操作行为,就会被银行单独归入这种“长期不动户”进行管理。


这类账户如果在被归入“长期不动户”管理之后,突然重新有存取款操作发生时,储户就不能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来办理业务,而必须要储户本人持着有效证件,来到银行柜台重新激活后才能办理。


上面是针对个人储蓄存款的操作模式,而如果是企业结算账户,根据2003年央行出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银行一般的做法则是对于1年内都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对公账户,如果企业未主动销户,就要被银行划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料哥再继续说回个人储蓄账户方面。


如果因为储户过世后,该笔存款账户长期没人理会时,在满足一定年限要求(比如5年)之后,银行就会把这笔存款的本息,在其账务处理上记入该银行的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一种。


是的,这种长期不动的存款余额,在财务处理上会被银行作为损益计入其收入的。


对于这个做法,财政部2002年时在《关于中国银行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账务处理问题的意见》文件当中,也表示同意中国银行这么处理:


“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活期存款"长期不动户"本息余额转入"应付款项"科目核算,同时停止计息。自转入"应付款项"科目之日起,超过5年若仍未支取的长期不动户款项可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实际支付时再从营业外支出列支。”


当然,如果之后该名储户,又或者储户的合法继承人持有有效的法律证明资料前来银行支取这笔已经被银行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存款本息时,银行在账务处理上就会把这笔款项重新冲销回来,计为“营业外支出”,也是银行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一种。


这个操作也许就是很多市民会产生“银行会贪了储户长期不动的存款”这种观念的源头吧。


四、料哥再展开一些来说,其实国际上不少经营历史悠久的老牌银行、保险机构,尤其是经历过某些重大历史阶段(比如一战、二战)的金融机构,这种因为长期没人进行存取款操作的存款或者保险账户而造成的“营业外收入”,其实规模是相当可观的。



最后,料哥和银姐建议:家人之间最好还是能提前告知一下各自的银行存款基本信息,至少是在哪几家银行有存款。如果担心因此而产生家庭财产争执和纠纷,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在生前予以保密,在不幸过世后才向家人们公开。这样一来,也能让继承人们在哀伤逝者的同时,减轻了他们处理后事的操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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