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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0月25日起,将本基金调整为暂停投资者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5,0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5,0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失败。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恒泰证券为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恒泰证券销售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64,C类基金代码:002865),投资者自2018年10月24日起可在恒泰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关于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68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5日生效,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管理人。为了能够更好满足更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按照《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8年10月25日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06479,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为:006480),并自该日起接受投资者对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原《基金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份额为现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两类份额将分别设置代码,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A类份额与C类份额仅在销售服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代码上存在区别,在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单位面值、运作形式等其他方面完全一致。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包括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持有期限内,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相应的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赎回期限少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期限超过7天(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则不收取赎回费。


二、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自2018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270042、006479)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人民币份额金额超过1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000055、006480)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4,000美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金额超过14,000美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四、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模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附件:《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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