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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武陟县支行开户行代码(中国农业银行武陟县支行行号)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6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号)文核准,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9,187,2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6.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740,80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8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300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9月制订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就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有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账户初始金额中含部分发行费。本报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8年1月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和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为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北戴河孔雀城幸福社区1期项目、武陟孔雀城1.2期项目、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峰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夏幸福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华夏幸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夏幸福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华夏幸福2018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拟投资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宸园项目2017年度实现收益15,298.97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331万元。


3、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琴园项目2017年度实现收益11,553.69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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