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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2021年,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全面提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质效。


一、推进问题整改。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对60家市级单位共计208.7亿元资产进行综合检查,从资产账目等8个维度、清查盘点等26项内容着手,重点检查2900余处68.6万余平方米房产,查找账实不符、权证不齐、低效闲置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1077个,完成问题整改786个,整改完成率达72.6%。


二、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动态监管,规范审核审批,坚决遏制违规行为。共计审核审批资产报废处置项目187批,资产原值约3.5亿元;审核房屋拆迁、拆除等55批,面积6.7万余平方米。


三、加强财源建设。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国有资产出租处置项目进场交易,全年资产出租交易120批,成交57批,成交总价9927.81万元,溢价金额2755.13万元,溢价率约53%;组织资产处置交易152批,成交83批,成交总价224.29万元,溢价金额147.49万元,溢价率约192.4%。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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