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法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个人所得税法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税法发〔2(006〕108个人所得税号)的相关规定,对)武汉市住房转武汉让关于的个人未关于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新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实行新税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按计税新价格的1%原个人所得税规定执行。此公告于2021个人所得税法新税法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3日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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