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迅速8月16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企业注册如何“中国”“中华”开头的公司名称如何提交申请材料的问哪个题,8企业月21日,市场核名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给予了答复。
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冠以“中国”、“中华”开头的公司名称在进行核名的时候需要前往总局如何现场办理吗?流程就不需要省局受理直接总局受理就可以了吗?需要核名准备的申请材料除了《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和证明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的证明还有哪些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好呢?谢谢!
答:《企业名称登记迅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办理定,除网站国务院哪个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办理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网站新设企业名称,申请人需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理。需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以及《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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