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几万志列称,近年来,尽管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了显著提高,但营业执照随着房价、物价的不断上涨,生活成本个体也在不断增加。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个个体户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起征营业执照点由原来的35工商户00元/月调整为60000元/年。但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体户问题比较突出,不个体同地区之间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消费支出水平都有较大的差距。
“现缴税在,深圳人每月生活必要支出都在5000元以上,高于目前的个税免征额。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都是按5000元标准全国‘一刀切’,那对处在生活工商户成本极高的深圳中低等收入者来说就显得不太合理缴税,意味着这些人在未能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时候,已经先行缴税了,这已经压制了不用中低收入者的几万积累和消费能力,也不深圳符合通过个人所得税收调节贫富深圳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目的。”陈志列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