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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回迁房三方协议什么意思)

他人代签拆迁协议有效吗


一般不能。拆迁协议书上应为被拆迁方即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亲自签名才可。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被征收人。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


2、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


3、受托人因******事项受委托,作为代理人


4、代理的权限


5、代理行为的有效期等


由此,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知道补偿协议是可以代签的,但是需要出具相应的委托授权书,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使用权人有权签订拆迁协议吗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关,应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公房的①,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注释①: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是由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



共有房屋拆迁协议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


共有房屋拆迁协议夫妻一方签字无效。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②、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由此,补偿协议的标的物是夫妻共有房屋时,若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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