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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分录(小企业会计制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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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对“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缴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1. 账面上计提金额大于实际缴纳金额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0。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2. 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


即,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计提时仅仅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计提的,没有考虑到视同销售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经过上述调整后,“所得税费用”直接结转至“本年利润”,不需要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这种处理是为了简化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缴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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