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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行业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2021定匯違追飽繁辛參廬弌号庁宅)

《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资料图


“现行的个税政策只涉及3岁以上小孩的教育专项扣除,没有包括0-3岁婴幼儿的养育扣除。”今年3月1日,一个名叫“大兵”的网友给中国政府网提交了一条建议。大兵的建议或将落实为具体政策。


7月20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此前制度


0-3岁婴幼儿抚养费不属于“子女教育”范畴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改,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至5000元,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类费用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专门规定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框定的范围是: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也就是说,在2018年建立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设计中,0-3岁孩子抚养费用并未包含在个税扣减范围内。


“3岁以下婴幼儿主要由家庭抚养照护,少数在托育服务机构的全日托0-3岁婴幼儿,以看护照顾服务为主,不属于‘子女教育’范畴,因此不宜纳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有关部门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建议时这样解释。


全国政协委员贺丹建议


将0-3岁婴幼儿抚养纳入扣除范围


在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修法过程中,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人口问题的研究专家曾建议,个税改革要考虑0-3岁婴幼儿抚养问题。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贺丹曾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将0-3岁婴幼儿抚养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0-3岁婴幼儿的抚育不是简单的新生婴儿喂养,还包括子女教育的最基本、最基础的内容,比如说话、走路、培养安全感等,这应该是社会化的最重要内容。


在财税系统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表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只将子女教育支出纳入了扣除范围,不包括子女养育支出(儿童基本生活成本、看护成本等支出),并不能完全覆盖儿童的抚养费用,特别是0-3岁婴幼童的抚养成本。


如何调整


建议采取差异化的扣除标准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春娟在近期发表的《“三孩政策”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优化设计》建议,在政策设计中可对不同的育儿情况予以区分。将婴幼儿送入托管机构或者聘请保姆进行照顾的,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托管费或雇佣保姆的费用予以扣除;夫妻有一方为了照顾幼小的子女而暂时牺牲工作,还应当考虑照顾婴幼儿可能带来的收入损失以及时间成本,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并予以扣除,以期从实质上缓解育龄夫妻在育儿初期的经济负担。


应对一孩家庭与多孩家庭采取差异化的扣除标准。对二孩、三孩的子女专项扣除额度进行计算时,不是采取简单的数额叠加,而是采用累进式的扣除方式,对二孩、三孩家庭给予更高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也有学者提出,按照一孩每月1000元、二孩每月2000元、三孩每月3000元的标准予以抵扣,进而缓解二孩、三孩家庭的经济压力。


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算笔账


抚养一个0-3岁婴幼儿花销多少?


在0-3岁阶段,儿童虽无须上幼儿园,但所需各种婴幼儿生活用品的开销不少。如果按照更高配置养育一个孩子,花销还包括:手推婴儿车、婴儿背带、床品、儿童安全座椅、衣物、婴幼儿洗浴卫生用品、玩具、可能需要的儿科看病医药费用等。


上海长宁区的陈女士


孩子目前一岁多,每个月的花销差不多在5000元。孩子由祖辈照料,还没有送托育机构,也没有雇佣阿姨。如果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贵的每月8000元,便宜的3500元。


上海的周女士


婴幼儿尿不湿平均2元一片,一天需要8片,一个月480元左右。奶粉的费用一个月为1500元。其他固定开销还包括打疫苗,自费疫苗如果应接尽接,费用在8000元左右。早教班费用大概为两万元一年。


老家在东北的陈女士


孩子吃穿用度的水平差别不大,主要的差距在托育机构的收费上。


专家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靳永爱团队


2016-2017年间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有1/3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其不愿意生育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不允许”。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春娟在《“三孩政策”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优化设计》中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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