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乌鲁木齐购房最新政策?
壹、关于首付比例
使用公积金贷款
首付20%:首次和第二次(已结清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
首付30%: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
首付40%: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
使用商业贷款
首付25%: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
首付30%:拥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贰、关于公积金最高额度
此处要提醒你,上表中公积金最高额度为政策规定的理论贷款最高额,并不意味着你也能贷够这个额度。
如果你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建议【携带身份证】先去所在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询或者电话(12329)咨询自己能够贷款的金额。
理论上,自身贷款金额同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余额有关系。
如果面临公积金额度不够的情况,有一个办法:在计划购房前6个月调整自己的缴存基数。
叁、关于契税
首套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套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肆、关于营业税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伍、关于契税补贴
从2016年3月1日至9月30日,乌鲁木齐居民购买首府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的,交易契税税率超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
补贴对象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购买乌鲁木齐市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并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取得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
补贴标准
超过契税税率1%部分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
申报期限
2016年3月5日开始受理申报契税财政补贴业务,至2016年12月30日结束。
申报办理地点
水磨沟区办证大厅
受理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和水磨沟区区域的房屋契税财政补贴业务;
咨询电话:4653521
高新区(新市区)办证大厅
西平路国秀家园门口,受理高新区(新市区)和经开区(头屯河区)区域的房屋契税财政补贴业务;
咨询电话:6539118
米东区办证大厅
米东区政府斜对面的联合办公大楼,受理米东区区域的房屋契税财政补贴业务。
咨询电话:3341540
办理材料
(一)新建商品房
1、契税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网签合同;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本人雪莲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手房
1、契税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本人雪莲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如委托代办需上述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10:00-18:00(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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