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下面举个例子:
假设2021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福利费为15万元,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福利费准予扣除数是多少?纳税调整是否变化,如何变化?
准予以扣除福利费金额100万×14%=14万
不予扣除调增金额15万—14万元=1万元
职工福利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准予扣除,所以本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准予扣除的金额为14万元。
最后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具体有下面几种:
现金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购物卡福利
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实物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啦,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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