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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县以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属于税收法律吗)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21〕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为了方便纳税人每月查找办税日期,下面细介绍2022年的征收期,快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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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所以1月的征收期应该顺延三个工作日。


按工作日顺延3日顺延到1月19日。



2、2月有连续6天法定节假日,所以15日往后延6天,到23日。



3、3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4、4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清明),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4月20日。



5、5月征收期内有连续4天的假期(劳动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4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5月19日。



6、6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端午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6月20日。



7、7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8、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9、9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的假期(中秋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3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9月20日。



10、10月征收期内有连续3天以上的假期(国庆节),所以从15日开始,按工作日顺延7日,征收期结束日期变为10月25日。



11、11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12、12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故而征收期结束日期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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