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建筑施工企业适用会计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我们这部分的内容分为两部分学习,分别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1、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


2、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施工企业结算收入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费”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1)月末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税金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递延税款


(3)税金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4)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


(5)税款再次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费”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