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谜团
原始股可能涉及多重法律风险。
2018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从2018年5月起,总局将组织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南方周末记者获取了一份聚好商城第四期股权投资人的协议,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刚好比通知中专项执法行动开始的时间早一天。
太琨律师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否则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红线。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涉嫌刑法中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罪”;若存在向该等股东承诺一定期限内回购股份或者保证回报的,那么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另外,若所筹集的资金并未用于融资时的项目,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根据营销团队会员和隆力奇签署的委托协议,后者代持前者股份作为显名股东,前者为真正股东。但在其招股书中,聚好商城并未提及原始股的存在。
朱界平表示,美股上市前,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否则涉嫌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协议,甲方(各类会员)享有股东权利,委托乙方(隆力奇)行使股东权利。理论上,在聚好180天禁售期后,会员可以指令(委托)隆力奇进行交易,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交易的方式,比如由隆力奇回购等。
但截至目前,聚好商城未公布所募集的原始股总额及禁售期后原始股的交易方式。
除了原始股,在上市之前,聚好商城还曾向隆力奇营销团队会员发售过IPO新股。一位隆力奇营销团队会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花了26000元购买钻卡,然后得到购买440股新股的资格,每股价格等同发行价7美元。
截至当地时间2021年4月20日收盘,聚好的股价涨到了7.55美元。
(应受访者要求,顾峰、戴元、刘正、周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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