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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开户需要关联银行卡吗(邮政银行卡激活必须到开户行吗)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4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本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二十年,应当每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为持续规范上述关联交易,2021年10月28日,本行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1.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关联董事张金良先生、刘建军先生、张学文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魏强先生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测事项


(1)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关联董事张金良先生、刘建军先生、张学文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魏强先生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2)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之间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问题。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上述议案已取得本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行独立董事就《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议案的关联交易系基于本行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及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设定的年度上限合理。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时,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综合考虑各项业务历史金额和历史增速,并结合各业务2022-2024年发展规划,在保证未来业务协同发展的前提下,设定2022-2024年预测上限金额;(2)考虑2022-2024年我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将新增若干关联交易明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2.与中国银联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时,主要考虑了本行银联卡业务、快捷支付业务历史金额和历史增速,并结合2022-2024年业务发展规划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于本公告日期,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2021年预测上限金额。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邮政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4日,于2019年12月17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1,37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法定代表人刘爱力。邮政集团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118,170.9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488.43亿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288.79亿元,净利润为567.35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中国银联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银联成立于2002年3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蔡剑波,注册资本293,037.438万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经营范围为“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副行长曲家文先生担任中国银联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银联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与上述关联人开展业务以来,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行授信类关联交易历史履行情况正常,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履行情况正常。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授信业务,具体包括本行对其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其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或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授信业务的定价,均依据市场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给予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授信条件。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原则和一般行业标准磋商确定,定价公允。


(二)与中国银联之间的关联交易


中国银联作为银行卡清算机构,为本行提供网络转接清算服务,因此本行作为成员单位向其支付网络服务费和品牌服务费,支付给其他机构的服务费由中国银联清算给对方机构;同时,中国银联将本行客户持卡跨行消费以及本行机具受理跨行取现等产生的发卡方和受理方服务费收入清算给本行。


本行与中国银联的关联交易遵从政府定价和行业统一定价。


五、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1.邮政集团许可本行无偿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以较短者为准)使用协议附件所载邮政集团的注册商标及申请注册中的商标;


2.本协议于2016年9月5日签署,有效期20年。


(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1.邮政集团向本行提供的服务包括:


(1)押钞服务、寄库服务、设备维护服务、物业服务、商函广告、邮寄、培训等开展银行业务相关的专业服务及一般商业服务;


(2)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3)销售生产材料、邮品、办公用品等商品;


(4)存款及其他业务营销;


(5)其他服务。


2.本行向邮政集团提供的服务包括: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寄库、设备维护、钞币清点等专业服务;


(3)销售生产材料及其他商品;


(4)其他服务。


3.定价原则


定价按本条的原则和顺序确定:


(1)政府指导价: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服务提供方制定的价格;


(2)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时,参考独立第三方与关联方发生类似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协议价格:基于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定价依据,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4.有效期:本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及在符合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的期限为三年,顺延次数不超过一次。


(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1.邮政集团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设备等资产出租给本行,本行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设备等资产出租给邮政集团。


2.定价原则: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


3.有效期:本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及在符合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的期限为三年,顺延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符合本行选择优质客户的客观标准。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相关合作有利于发挥集团综合平台协同效应。


(二)与中国银联之间的关联交易


中国银联向本行提供网络转接清算服务为本行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在日常业务中按市场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65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21年10月28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14名。


1.3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本行法定代表人张金良、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张学文及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刘玉成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1。


1本报告相关对比期数据已对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 本报告中资产质量相关数据指标均使用不含应计利息的数据口径计算。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注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 (2) :按期末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注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 的规定计算。本行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行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第43号)的规定确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结合自身正常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本行未将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2.2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2.3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差异。


2.3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17,808名 (其中包括215,178名A股股东及2,630名H股股东) ,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百分比除外


注 (1) :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 (沪港通股票) 。


注 (3) :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 (4) :本行未知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所代理股份的持有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 (4) :本行未知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所代理股份的持有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其余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4 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或代持人) 总数为1户。本行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 (或代持人) 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百分比除外


注 (1) :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注 (2) :本次境外优先股为境外非公开发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信息。


注 (3) :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1经营情况概览


本行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围绕本行“十四五”规划蓝图和各项战略目标方针,紧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在普惠金融、财富金融、产业金融、绿色金融四大领域持续发力,不断推动改革转型和管理创新,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经营业绩稳定向好。一是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2.2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6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6.3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46%。负债总额达到11.4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4%,客户存款总额突破11万亿,较上年末增长6.39%。二是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645.07亿元,同比增长22.07%;实现营业收入2,383.58亿元,同比增长10.22%;其中利息净收入2,008.90亿元,同比增长6.49%。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74%和13.68%,同比分别提高0.08个百分点和0.51个百分点。


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本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前瞻性、主动性,资源配置以RAROC为标尺向回报高的领域倾斜,深挖结构调整潜力,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推动资产结构优化,加大信贷尤其是零售贷款的投放力度。第三季度贷款增长1,790亿元,个人贷款单季度新增占比达到69.69%。截至报告期末,存贷比、信贷资产占比、个人贷款占比分别为57.82%、52.13%、57.80%,较上年末分别提高2.63个、1.78个、0.88个百分点。二是加大高回报非信贷资产投放力度,抓住有利窗口期,增加债券投资,加大同业融资投放,保持投资收益率基本稳定。三是践行存款高质量发展理念。继续严控长期限高成本存款,提升短期、活期存款占比的目标初见成效,个人存款活期占比较上半年末提升0.1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带动资产收益率趋稳,负债付息率稳中趋降,前三季度净利息收益率2.37%,与上半年持平。


轻型化发展深入推进。本行深入贯彻资本节约和价值创造的理念,追求增长的品质和有品质的增长,持续推动轻型化发展。一是资本使用效率更高。全行积极构建资本消耗少、风险权重低、综合回报高的资产业务体系,大力压降低效的表外资本耗用,推动资本高效使用。二是收入结构更优。中间业务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68.49亿元,同比增长32.61%,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07%,同比提高1.19个百分点。三是运营成本更轻。成本收入比53.21%,同比下降0.93个百分点。


风险管控能力稳步增强。本行持续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附属机构全面风险评估,加强银行集团风险并表管理;积极推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深化内部评级在自动化审批、差异化贷后、风险监测和报告中的应用;前瞻性做好信用风险识别和防控,进一步提高“金睛”信用风险监控系统、“金盾”资产质量管理系统的应用能力,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截至报告期末,资产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不良贷款率0.82%,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充足,拨备覆盖率422.70%,较上年末上升14.64个百分点;内源性资本积累持续增强,外源性资本补充科学安排,成功发行600亿二级资本债券,资本充足率15.48%,较上年末上升1.60个百分点。


积极推动战略落地,持续加快发展转型。


一是牢牢巩固县域地区市场。本行以推进三农金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发挥自身优势,加快科技赋能,不断健全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打造“三农”综合服务生态圈。优化“极速贷”等线上产品功能,持续推动基于移动展业的小额贷款全流程数字化服务改造。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推出“线上信用户贷款”产品,为广大农户提供精准画像、主动授信、综合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极速贷”结余2,454.06亿元,小额贷款当年线上放款笔数占比94.73%。围绕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建设,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强化总分协同、批零联动、外部合作,将金融服务融入各类“三农”服务场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工作,在信贷规模、授信审批、机构设置、定价授权等方面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政策倾斜。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涉农贷款结余1.58万亿元,本年新增1,661.33亿元,增量超过去年全年。


二是持续深耕普惠金融领域。截至报告期末,本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超过7,500亿元,服务客户超过165万户,稳居银行业前列。以数字化转型为重要驱动力,升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产品体系、运营模式、风控体系和服务渠道,在传统网点优势的基础上,持续向“产品数字化、平台开放化、场景线上化”转型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线上化小微贷款产品余额6,628.4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的综合服务体系,面向小微企业推出“邮储经营APP”,通过“敏捷对接 流程优化 场景创新服务”搭建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 场景”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战略升级财富管理体系。开展客户分层经营,搭建差异化财富服务体系,满足更广泛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推广落地基金、保险专项训练营,在4万个网点持续开展客户投教沙龙,把网点打造为投资者教育中心,真心实意为客户创造价值。针对大众及VIP客户,开展精细化经营,甄选保险、基金和专属理财产品,智能推荐产品组合包,举办首届邮储银行理财节活动,以“悠享财富人生”为主题,提升品牌影响力。针对财富客户,开展专业化经营,推广个人财富管理系统与资产配置服务,由“卖产品”向“卖方案”转变;建立财富客户专属产品体系,遴选全市场优秀合作机构,与中邮理财高效协同,持续提升产品供给能力;组织理财经理大赛,选拔优秀理财经理和财富顾问,打造专业队伍;搭建包括法律、税务等方面资深人士的专家库,满足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财富传承、企业投融资等全方位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资产(AUM)12.2万亿元,年新增近万亿元;VIP客户超4,000万户,财富客户规模34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0.59%。


四是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优化行业布局,做好“两新一重”领域综合金融服务,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等的支持力度。探索风险把控前置、线上化管理模式,高标准建设供应链金融核心系统、推出U链供应链平台,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群提供便捷、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助力产业链平稳高效运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2.2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37%。


五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大力发展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正式成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支持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3,467.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42%。


六是继续推动科技引领。投产上线新一代分布式核心系统运维平台,开启智能运维新篇章;完成“十四五”IT规划编制,规划了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金融科技和IT治理蓝图,提出超过200项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场景创新、产品研发、风险防控、数据分析、技术支撑、组织治理等六项科技能力建设,实现科技赋能水平的全面提升。


3.2财务数据表现


3.2.1财务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383.58亿元,同比增长10.22%;实现净利润648.25亿元,同比增长22.55%;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74%,同比提高0.08个百分点,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8%,同比提高0.51个百分点,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1) 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2,008.90亿元,同比增加122.41亿元,增长6.49%,主要是本行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利息净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净利息收益率2.37%,净利差2.30%。


(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68.49亿元,同比增加41.43亿元,增长32.61%,主要是本行加快推进财富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业务联动和协同营销,代理、信用卡、电子支付、托管等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3) 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1,268.25亿元,同比增加97.47亿元,增长8.33%,成本收入比53.21%,同比下降0.93个百分点,成本管控效率进一步提升。


(4) 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372.67亿元,同比减少32.98亿元,下降8.13%,主要是本行信贷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客户贷款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


3.2.2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22,216.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683.99亿元,增长7.65%;负债总额114,425.4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622.08亿元,增长7.14%;股东权益总额7,791.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61.91亿元,增长15.78%。


(1)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63,713.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550.95亿元,增长11.46%。其中,个人贷款36,826.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18%,主要是本行坚持零售战略定位,在保持住房贷款平稳投放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消费和小额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公司贷款22,223.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37%,主要是本行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加大对制造业、绿色信贷、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投放,小企业和公司贷款规模实现稳健增长;票据贴现4,663.2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77%,主要是本行优化资产结构,压降低收益票据业务规模。


(2) 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110,194.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14.08亿元,增长6.39%。其中,个人存款96,974.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2%,主要是本行持续巩固核心存款优势,一年期存款增长较好;公司存款13,182.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63%,活期存款占比达68.14%,存款结构继续保持较优水平。


(3)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总额7,791.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61.91亿元,增长15.78%。其中,归属于银行股东权益7,777.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9.07亿元,增长15.76%,主要是留存收益增加401.14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300亿元,以及发行永续债300亿元。


3.2.3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行持续加强资产质量管控,高效开展清收处置,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520.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70亿元;不良贷款率0.82%,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287.5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8.13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0.45%,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564.0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25亿元;逾期率0.89%,较上年末上升0.09个百分点。2021年1-9月,本行新生成不良贷款242.36亿元,不良贷款生成率2


2不良贷款生成率=(期末不良信贷余额-期初不良信贷余额 期间清收处置金额)/期初信贷余额


0.42%。拨备覆盖率422.70%,较上年末上升14.64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00%,较上年末上升0.40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2.55%,较上年末上升0.69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5.48%,较上年末上升1.60个百分点,均满足监管要求。


4.1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本行于2021年8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6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5 附录


5.1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一


5.2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载于本报告附录二


6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本行网站 (www.psbc.com)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 (www.psbc.com) 。


2021年9月30日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续)


银行利润表


银行利润表 (续)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下转D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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