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赟提示,“跨境理财通”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有严密的机制安排。无论是“北向通”,还是“南向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均需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投资户、在资金汇出地开立汇款户。对投资户与汇款户之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加之对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能够有效地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总额度1500亿元如何分配?区分“南向通”和“北向通”方向分别对应的额度。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南向通”净流出额不得超过1500亿元,同理“北向通”净流入额也不得超过1500亿元。其次,关于港澳不同地域的问题。无论是“南向通”还是“北向通”,1500亿元限额是香港和澳门地区共用的额度。净流入或流出额的计算均从境内主体的角度进行统计,境内主体跨境汇入资金体现为“流入”,境内主体跨境汇出资金体现“流出”。境外收付资金的地域划分不影响总额的统计。
发生亏损后,100万元个人额度能否重置? 虽然《实施细则》目前规定的投资产品属于“低”至“中”风险等级,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没有亏损,投资者应根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自行承担相关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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