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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书发文收不到(受理通知书发文)

在涉及拆迁的相关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较为突出的案件争议焦点。实践中,具体的拆迁工作一般持续的时间以及涉及的政府信息都非常多且复杂程度较高。政府作为拆迁工作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的一方,其掌握着较多的信息资源,而被拆迁方所掌握的信息相对较少。这种信息资源的不对称,往往导致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中,被拆迁方处于劣势地位。政府对于被拆迁人的动态了如指掌,而被拆迁方会陷入被人牵着鼻子走的状态。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讲解拆迁维权中非常重要的一道程序(信息公开),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一直没有答复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之规定,在行政机关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房屋拆迁可以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补偿与安置政策、房屋拆迁决定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等。


(二)拆迁补偿方案:包括拆迁项目的范围、概况、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签约(搬迁)期限,以及补助、奖励办法及标准等内容。


(三)操作流程:包括拆迁工作的流程,申请产权调换房、征拆安置房的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等内容。


(四)拆迁房源信息:包括产权调换(拆迁安置)房源的地址、数量、选房规则、结算办法等内容,其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应同时公布供应基准价格。


(五)分户评估(现状调查)信息:包括拆迁范围内房屋分户评估的信息,拆迁范围内经过调查测算的房屋现状情况及面积等信息。


被拆迁人因特殊情况获得的补助、补贴金额也应同时公开。


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不给答复该怎么办?-拆迁相关-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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