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上限28221元 公布下限5360元
昨天,北北京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标准《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缴费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了2021年度企业职工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今年2017,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社保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年北京360元。
按照标准《关于降社保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2021表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应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年北京60%,经核算,月缴费下限应为20175644元。考虑2020年受公布疫情影响缴表费下限使用的2019年北京的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2021年本市月缴费下限确定为5360元。此外,在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缴费5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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