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我省从“降”“缓”“返”“补”四个方面助力企业稳定岗位。“降”就是延续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缓”就是允许相关参保企业缓缴社保费。对纳入封闭管理区的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最长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对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允许延期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返”就是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按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顶格落实国家规定,从现行60%提高至90%。“补”就是阶段性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给予300~1000元/人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为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通知要求,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延长失业补助金等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扩大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