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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工商执照注册号查询网(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南昌的赵先生是一家大型连锁酒店商管公司的采购员,今年年初,他按照公司要求采购一大批含硒矿泉水 。然而,他在宜春明月山进行市场调研时,却发现了问题。







在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温汤镇,市面上销售的含硒矿泉水品牌不少。但赵先生调研后发现,一款产自温汤镇本地官网的“井萃”天然含硒山泉水零售价为2元,和一般矿泉水的售价相当,比其他含硒矿泉水要便宜不少。于是,赵先生根据标签标注的地址,想到对方的厂里实地考察,结果却找不到这个厂。





在包装箱上可以看到,生产商的地址是宜春市温汤镇温泉路,但是赵先生在温泉路上找了几趟,都没有找到这家企业。为了核实情况,赵先生只能通过生产商——宜春市健康源水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后来才发现,实际的地址在注册号仙巩村,这个地方距离温汤镇大概有4公里,开车要10多分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宜春品标签通则》,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工商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赵先生把“井萃”天然含硒山泉水的标签地址与生产商依法登记注册地址不相符的情况,反映执照给宜春市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将产品送去做了检测。





然而, 这个检工商行政管理局测结果令人意外。在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出具的两份检验报告上,对送检商品中硒含量的检测结果,都是“未检出”!




赵先生:我把这个结果反馈给领导,领导开始也很惊讶,在想是不是检测不宜春到位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然后又委托人拿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送检,这一次的检测结果也是不含硒,然后我们就怀疑这个产品是否真的含硒。






宜春:生产商提供含硒检验报告,结果低于检验依据“检出限”?

“井萃”明明打着天然含硒山泉水的标签,但是采购企业三次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检,结果却都是“未检出”;按商品瓶身标签上的生产商地址,又找不到这家生产企业。问题究竟出在了哪呢?对于种种疑问,采购企业十分较真。带着三份检验报告,他们找到了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在宜春市执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月山分局,工作人员向赵先生了解了情况,并拿出了一份生产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在这份江西省宜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上,送检商品内硒含量是0.0014mg/kg。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月山分局食药科科长 陈科:双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因为都是正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我查询网们都认可。但是为什么消费者提供的检验报告不含硒?我们后面工商咨询了检验机构,检验机构给我们的回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按照检验依查询网据的标准,在0.006以下是检测不出数据的。




“井萃”天然含硒山泉水的瓶身标签显示,商品主要成分中的硒含量,为 0.0002-0.002mg/L,低于0.006的检测标准,但生产商提供的检验报告结果 0.0014mg/kg,同样低于这个检测标准。


记者发现,宜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依据为GB5009.93-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按照这个依据的三种不同检测方法,当称样量为1g,定容体积为10mL时,最低的检出限为0.002mg/kg。







那么,既然这份检验报告官网中,硒含量为 0.0014mg/kg的结果并没有达到最低检出限,这个数据又是从何检出的呢?


针对这个问题,陈科咨询了出具这份报告的检验机构。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月山分局食药科科长 陈科:注册号检验机构给我们的回复是宜春市这样的,因为出检验数据是根据送检的水,根据水的标准多少,会出现一定的数据,在检验依据上是这样认定的。在0.002以下是不能出数据的,但是如果它的(称量)水量低于1L(1g),它就可以出这个数据,但那个数据是浮动性的。




对于检验机构的回复,赵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因为检验报告中,并没有标明称样量的具体数值。而更让他疑惑的是,按照瓶身标签上商品主要成分中硒含量为0.0002-0.002mg/L的数据,这个低于检出限十倍的硒含量最低值,是怎么检出的?


面对消费者的种种疑惑,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决定,对“ 井萃”天然含硒山泉水,再进行关于硒含量的专项监督抽检。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包装饮用水的企业展开全覆盖的检查,并对所有产品的标识标签进行全方位检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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