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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税务局不动产(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 5%)5%


例如:某公司转让位于丰台区某住宅商品房不动产,该住宅为单位产权,网签合同价款为2200000元(该价款已高于地区核定计税价格),问该丰台区公司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应预缴税款=中心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 5%)5%


=220000中心0(1 5%)5%


=104761.90元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 5%)5%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才可以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税务局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例如:某公司转让位于丰台区某住宅商品房,该住宅为单位产权,网签合同价款为1284税务局920元(该价款已高于地区核定计税价格),不动产购置原价917800元,可以提供当时的购房发票,问该公司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丰台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 5%)5%


=(12地址84920-917800)地址(1 登记5%不动产)5%


=1登记7481.9元


石冬冬 丁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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