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规,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此外,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这也意味着,调整后,珠海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减少了一半。
据乐有家研究中心测算,以珠海过户价200万元套均为例,按照此前2%的税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00海市00元,税率调整后,一套普通住宅个税可以省下2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解读称,税率调整的背珠海景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效规范二手房税费种管理,统一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和征管流程,进一步个人所得税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征收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同时也是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房住不炒”和省税务局“三化征收”建设要求,按照有利于“便民办税率税、为民减负”一览、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的原则制定了上述《公告》。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不考虑个税减免的情况,目前大部分城市二手住宅买卖的表个人所得税税率多是1%,珠海将二手住宅个人税率调整为1%后,将与国内其他城市税率水平保持一致,其目的是提海市高税收管理的一致性和税负的公平性。对于二手房市场,税率由2%降为1%,对于买卖个人所得税双方都是好事,利于提高二手住宅市场的流通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一览进亦表示,此次政策出发点和税务部门的政策改革有关。由于各地此类税费征收的标准不一税率样,且表很多城市都在1%,所以珠海进行统一也是符合预期的。而且观察珠海此前的动作,在2019年的时候,已经从过去的2.5%下调至2%,这也说明珠珠海海出现了两次减税的操作。类似操作在广东其他城市也有相关的表现,如肇庆在9月份也从2%下调到1%,中山在今年1月份则从3%下调至2%,充分说明税费政策优化的导向。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