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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做天然气贸易需要哪些许可证)


申税小微,我司是国际货运经营范围代理公司,签订的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需要院令第11号)第二条第一点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做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本贸易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许可证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公司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十一类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经营范围收哪些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二条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做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天然气的运费公司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货运代理合同不是货物运输合同,不论货运代理是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哪些》贸易还是2022年7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货运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的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天然气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许可证》


《国家税务总货运代理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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