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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包(承包医院物业需要什么资质)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4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姜泰阳)老旧小区一户居民要翻新房屋,物业揽下这个事后转包给他人施工。12月2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岸区法院获悉,因物业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存在管理疏忽、用人不察,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应对施工人员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0年8月,某小区一住户需翻新旧房,物业公司承接后,将该翻新工程交给熟识的黄某,由黄某在约定的完工时间内自行安排施工人员、施工进度。随后,黄某指派林某前往该处从事锯门的工作,当天,林某从物业公司仓库内取出电锯,在电锯使用过程承包中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诊疗。


因林某、黄某、物业公司就事故发生的责任承担难以达成一致,故林某诉物业至法院。


“黄某与林某存在雇佣关系,这一点毋庸置疑。”承办法官介绍,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在于物业公司究竟要不要承担责任。是否承担风险、责任的大小取决于物业公司在旧房翻新中的参与度。如果业主仅仅是在施工前后告知物业公司,既未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工具、劳务,亦未向物业公司支付额外工程费用,那么因此产生的事故纠纷,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承包业主将旧房翻新、旧房改造的工程交由物业公司承接,物业公司从中收取额外工程物业费用,医院那么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将难以置身事外。


本案中,物业公司将所承接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黄某施工,黄某又雇佣无资质的林某从事具体施工项目,且事故发生时的电锯确系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资质存在管理疏忽、用人不察,因此,物业公司应对林某的损失承医院担连带赔偿责任。


日前,法院判决黄某对林某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林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物业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资质管理疏忽、用人不察,物业公司应对林某的损什么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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