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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中关村的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中关村支行营业时间)

公告编号:2015-013


证券代码:430180 证券简称:东方瑞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5月8日,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瑞威”)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现有股东自愿放弃本次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制定如下认购办法:


一、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发行股份认购的办法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在册股东指截至审议本次股票发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7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情况


公司在册股东未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且全部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


二、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投资者的认购办法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拟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合计24名新增投资者发行股份。


本次股票发行核心员工的认定已经董事会提名,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一致通过同意提名李金勇、沈远志、杨洪清、左红林、陈冶、贾国良、童振明、黄松年、闫凤玲、陈雷、吕田辉、张立军、李定江、刘华山、付建明、俞锐、钱冰、李洪勇共18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核心员工的最终确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协商,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认购人拟认购股票明细情况如下:


序 姓名 拟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任职情况



1 江英 2,650,000 3,577,500.00 现金 董事、高管


2 谭晓慧 200,000 270,000.00 现金 董事、高管


3 杨楠 50,000 67,500.00 现金 董事


4 王志强 200,000 270,000.00 现金 董事


5 郭超 200,000 270,000.00 现金 监事


6 张丽君 200,000 270,000.00 现金 监事


7 李金勇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8 沈远志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9 杨洪清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0 左红林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1 陈冶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2 贾国良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3 童振明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4 黄松年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5 闫凤玲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6 陈雷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7 吕田辉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8 张立军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19 李定江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20 刘华山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21 付建明 100,000 135,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22 俞锐 200,000 270,0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23 钱冰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24 李洪勇 50,000 67,500.00 现金 核心员工


合计 5,000,000 6,750,000.00 --- ---


三、认购程序


(一)2015年5月13日(含)至5月23日(含),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二)5月23日(含)前,认购人将其认购款缴纳情况电话告知公司。公司电话010-51843810。


(三)2015年5月24日(含)前,公司到验资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


认购人应将认购款存入或汇入公司验资户,具体如下:


开户行: 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户 名: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10277000000629533


注意: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认购人以现金方式缴存的,则应由认购人本人到验资账号开户行办理认购资金缴存手续,认购人以汇款形式缴存的,则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在汇入款项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柜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认购人名称“投资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


五、提醒注意的事项


(一) 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二) 认购人存入或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股份认购协议确认的认购


股份不一致的,以认购协议确认的认购股份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金到账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股东;


(三)认购方在将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股票发行人指定账户一个工作日后,


或在2015年5月24日公司尚未与认购方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方的情况,请认购方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2306室


邮政编码: 100083


联系电话: 010-51843810


联系传真: 010-63324477


联系人:谭晓慧(董事会秘书)


七、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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