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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票查询官网上海(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国家税增值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11月1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系统2.0版”)。为确保系统上海顺利切换上线,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19年平台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国家税此期间相关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安排


自2019年10月25日0时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税窗口)及电子税务局等将暂停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涉税业务办理,具体包括:


(一)税务登记类。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解除非正常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总局税人、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归类。


(二)发票类。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增值税发票领用、退回、上传、补录、红冲、验旧、缴销、认证、勾选、查验、增值税发票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和委托代征代开发票业务)以及作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有奖发票兑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国家;


(三查询)税控查验设备类。税控增值税设备发行、变更、注销、抄报税、清卡、密码重置、成品油库存管理;


(四)申报征收类。增值税、消费税申报(逾期、更正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官网申请、出口退(免)税等业务事项。


同时起,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将暂停服务。


二、停机期间可办理业务安排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发票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务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和作废。


(二)不动产交易业务。


(三)委托代征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离境退税商店离线开票业务。


(五)车辆购置税线下申报。


(六)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平台他涉税事项。


三、恢复办理业务安排


2019年11月1日0时国家起,所有停办业务恢复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上海一)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本通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和委托代征代开发票业务),尽量减少因系统切换对办理涉税(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以保证停机期间有票可开;发票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联网开启(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税务。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止服务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系统升级完成初期,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可能会由于业务办理集中出现拥堵现象,造成涉税(费)事项办理不畅、等候时间延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影响业务办理前提下,合理安排涉税(费)事项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停机升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关注国总局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海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查验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同时,警惕非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涉税(费)虚假信息,官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


停办业务明细表


(点击下载查看)


停办周期:2019年10月25日0:00—2国家税019年10月31日2查询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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