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在符合东莞市资质的商超买到如“板蓝根”一类的常用药
《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对申请不分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多少常规审批途径,资质或费用通过告知承诺制东莞市提起许可申请。
据悉,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资质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遵守监管规则、承担违反承诺责任,向市多少场监管部门提交许可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符不分合规范的,免于现场检查验收作出审批决定。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了审批条件和办理所需要多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许可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核发分等级《药品经营许可证》。
由此一来,按照便民原则,商超、便利店等场所在分等级取得需要少钱《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购药需求。
周向东还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办的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同样办理应当不折不扣地履行少钱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要多药品劳务目录》药品人员信息施工登记报告工作,发现未严格执劳务行的坚决依法处理;更要严格在许可范围内经营药品,费用超范围销售甲类药品、乙类处方施工药的,等同于无证销售药品,将会被依法查处。此外,对提交虚假资料需要的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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