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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人独资企业 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投资主体不同;2.转投资不同;3.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同;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也是最本质的不同。”




个人苏州独资企业的优点有三点:




第一,创立容易。例如,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并取得一致,不怕后期有争议独资企业;核定




第二,维持个人独独资企业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有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第三,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核定资企业苏州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一般中国个人个人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一般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纳税人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征收经营条件



征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纳税人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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