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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工商执照变更(工商执照)







一、准备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进行工商变更,根据具体变更内容需要准备相应材料。


公工商司变更需要提交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齐全后向设立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在5日之内改正、补齐材料,完成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于执照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如何否受理的决定办理。


三、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四、决定,下发新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变更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注意:在工商局办理完公司名执照称变更登记后,请及时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联的证件及时进行工商变更。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号: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办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


六、办理如何时间


工商变更的办理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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