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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跨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







在汇算清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还年度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问题税

继续教育分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附加育。


首先来看下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年份的问题。根据规定,需要在取得相附加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在当年扣除。那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怎么把控呢?实务中,这个时间我们以证书上的“发证(批准)时间”为准。例如,2019年全科通过税务师考试,取得证书(编号)的时间就是2020年了,那么需要在2020年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采集和享受。个税APP中,也会有相应校验。若是2020年取得的证书,选择扣除年度为2019,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会提示:需在证书取得年度内进行扣除。如下图:



提醒:并非所有2020年领取的证书上发证日期都是2020年,部分证书在领取纸质证书之前,是可以提前下载领取电子证书的,这种情况下,领取的纸质证书与电子证扣除额书上的发证日期是相同的,跨年例如:2019年参加会计中级考试通过的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专项.cpta.com.cn),在“资格证书”模块下载打印中级证书,证书上注明的批准日期是2019年(如下图),此证书虽然也是在2020年才可以领取纸质证书,但是扣除年度却是按照证书上的2019年。所以提醒有涉及电子证书这种情况的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下,以免错过扣除时间。



针对继续教育的扣除还需要注意: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扣除额时跨年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即一个年度内,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有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只能扣除一个4800元/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又有学历(学专项位)继续教育,那么这位年度纳税人可以税前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600一个元 4800元。




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针对大病医疗,汇算清缴时进行采集扣除一个,需要准备好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填写时,需要注意选择“选择关系纳税”、“医疗费用总额金额”、“个人负担总金额”,最后选择申报方式,申报方式分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两种。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进行扣除时,需要纳税人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在进行个人所得税采集时,选择关系也分为:本人、配偶、子、女,共四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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