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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省内首份指引


破解企业纳税信用修复难题


上述《指引》的出台正是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作为广东省内首份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企业税用优惠政策修复的办事指引,文件详细规范了重整企业或其破产管理人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办事流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解除以及重整失败情形下的纳税信用评定工作流佛山程。今后,佛山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将迎来“新变化”。


申请节点前移


鼓励重整企业优惠尽快纠正失信行为


对于破产重整企业而言,《指引》发布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纳税信用修复搭上了“早班车”。以往,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申请一般在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后提出。如今,破产管理人最早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立即代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申请节点的税收前移,一方面能鼓励重整企业尽快纠正失信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佛山中院民五庭庭长黎健毅介绍。


此外,纳税信用修复与失信惩戒措施解除实现“双轨道”并行。为了提高整体办理效率,指引中规定经税务机关确认依法受偿后,重整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即可依法申请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示中撤出,主管税务机关将及时通报小微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有关部门,同步解除惩戒措施,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企业

此外,《指引》还明确了重整失败情形下的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机制,严格约束企业诚信履行重整计划所约定的义务。实践中,如出现因重整企业不能执行或者拒绝执行重整计划而被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将由破产管理人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企业现时的欠款情况重新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实施动态调整,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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