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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盖公章违反发票管理法(关于电子发票发票章的相关规定)

最近有很多人问小五,收到的电子发票没有专用章了?是不是假的?



其实,国家早已明确!电子专票取消加盖发票专用章!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增值税电子专票,都是使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


很早以前小五就发过电子发票相关的知识,今天咱们再来回顾一下吧。


国家早已通知


电子专票全国范围适用



划重点:


1.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36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2.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不用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了。另外,电子专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样式更加简洁。



3.电子专票不同于纸质专票,有抵扣联、存根联,电子专票只有一联,你记账,抵扣都用它。


4.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果不知道这些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除了电子专票不用加盖发票专用章外,电子普通发票也不用哦~


电子普通发票,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不需要加发票专用章:



因此,当你取得这两种发票的时候!千万别大惊小怪!也别非让人家销售方给你补盖发票专用章哦。


财务人员


务必注意这2点


电子发票是全国适用给企业带来了便利,但以下两点会计人员要注意,一不小心做错,可能会背大锅!


1.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划重点:


(1)电子凭证和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2)报销管理也需要经办、审核、审批流程,且能防止重复入账;


(3)以电子凭证纸质版入账留档保存的,必须同时保存电子档。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并不是我们常见的PDF格式。所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识别原件上传发票报销的时候,记得使用OFD格式原件,否则系统会判定这个原件不合格,无法上传哦!


小五有话说:


从上海等试点城市2020年电子发票“取消”发票专用章,再到今年电子发票新政开始也快一年,但我们发现还是有很多财务人“固执”要求只要有专用章的发票,让业务人员“两头问”,这是不可取的。


发票不一定非要有红色“专用章”才可以使用,我们一定不要固步自封。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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